三 淫毒婦與貞烈女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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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甚麼天翻地覆,就順著他雨約雲期。這樁事你只睜眼兒覷看,看怎生的發付他賴骨頑皮。”這真是何等氣魄,何等膽略!
在中國古代婦女形象中,我最欣賞的便是這一類既有英雄氣又有兒女情、既有男兒膽又有女人味的人物,儘管她們人數不多,而且社會地位也往往很卑賤。她們多半是妓女,或婢女,或再嫁寡婦,或被擄良人,有的失身,有的失節,有的失去自由,但我以為,只有她們,才是真正的“貞烈女”。
什麼是“貞”?貞就是正,包括忠誠、正直、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窮不失義,達不離道”。這恰恰是這類女子的可貴品德。她們的共同特點,是在“身不由己”的情況下,能守住自己心中的一方淨土。當她們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賣色相時,力求“賣藝不賣身”(如《賣油郎獨佔花魁》中的莘瑤琴)。求之不得,則求“賣身不賣心”(如《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中的杜十娘),一片真情只付於真情人。所以當杜十娘得知李甲變心時,便痛徹心扉地感到了被欺騙和被玷汙。作為“妓女”,她無法保住自己的身子;作為“貞女”,她卻必須保衛自己的心靈。所以,她不惜一死,怒而沉江。因為在她們看來,心靈的自由是比身體的自由更寶貴,心靈的純潔是比身體的潔淨更重要的事情。“哀莫大於心死。”心既已死,則此身何惜?
顯然,這就不僅是“貞”而且是“烈”了。烈也者,為義而死之謂也。杜十娘為之獻身的義,不是統治階級宣揚的“貞女不事二夫”、“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類偽善的“禮義”,而是她自己心中至真至誠的“情義”,因此才感天動地。杜十娘投江後,圍觀群眾咬牙切齒,義憤填膺,爭欲拳毆李甲和孫富,李甲後來也鬱成狂疾,終身不痊,遭到老天報應,真可謂天怒人怨了。
此外,如趙盼兒的“拔刀相助”,譚記兒的“挺身抗敵”,羅梅英的“振我妻綱”,均可謂之“烈”。羅梅英的故事始見於劉向的《列女傳》,後成為廣泛流傳的民間故事,又被石君寶改編為雜劇《秋胡戲妻》。羅梅英是個美麗善良的女子。為了婚後夫妻恩愛,她不願揀取個財主,卻寧可嫁給貧窮的秋胡。婚後三天,秋胡便被抓了壯丁。羅梅英拒絕了自己父母和婆婆要她改嫁的要求,堅貞自守,甘苦備嘗。十年後,秋胡得官回家,夫妻相見於桑園,竟不相識,而秋胡亦竟把她當作他人之妻調戲。當羅梅英得知這個流氓就是自己盼望多年的丈夫時,憤怒至極,堅決要求離異。顯然,羅梅英要捍衛的,並不是封建禮儀,而是她自己極為看重的夫妻情義和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