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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開始實施送五富回老家的行動。
其實,對於當時在醫院裡到底是什麼時候做的決定,怎麼做的決定,我現在都混亂了。事後很多人追問我,我答不出那麼多個為什麼,比如,為什麼不打電話通知五富的家屬?為什麼不多留一陣兒,讓醫生開個死亡證?為什麼不僱人運送?為什麼不找老闆?為什麼不找有關部門?等等,等等。他們這麼追問,我就有些急,話也說得顛三倒四了。在這個時候我才知道我劉高興仍然是個農民,我懂得太少,我的能力有限。五富一向把我當作依靠,是百事通,是十二能,我也以為我了不起了。劉高興,你是個,我伸出小拇指來,在小拇指上呸呸地吐。面對著種種追問,我沒了伶齒俐嘴,沒了幽默,舌頭髮僵,支支吾吾,似乎五富就是我害死的。待到追問的人散去了,我才想起,我應該這樣說呀:對於一個連工錢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到的一個拾破爛的,打工的,一個連回家的路費都湊不齊的鄉下人,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突然發生了死人的事,顯然是大大超乎了我的想象和判斷。是的,我是五富的依靠,是我把他帶出來的,而且生前五富一再要求我,我也給了他承諾,我就有責任要把他的屍體運回家去。生要見到他的人,死了要見到他的屍,這是我的信念,也是清風鎮的規矩。當時事情的突然發生,徹底的慌亂,腦子裡一片茫然,自始至終卻只有一個念頭清晰,那就是不管怎樣,我劉高興要為他省下錢,要和他一起回去!
當我運屍在火車站廣場被警察發現後,他們審問過我,以為我是殺了人,轉移屍體,或者以為我是為了陰婚在偷盜販賣屍體。現在好多出外的人常有死了的,他們都年輕,沒有結婚,家裡人就買屍體也埋在亡人的墳裡,這就是陰婚,一具屍體可以賣到幾千元上萬元,於是有了從醫院太平間或掘墓偷盜屍體的生意。我出示了我的身份證,讓警察調查,警察排除了我的犯罪,但在筆錄時也在問:為什麼不把他在醫院停放幾天,然後等家屬過來?
我說:一天要幾百元的,老闆不肯付錢,五富家窮成那樣,能拿錢嗎?
警察說:你是擔心在醫院停放久了,欠的錢多了,他們家沒有辦法負擔?
我說:你這話是?
警察說:還不明白?!
我明白了,警察終於看出我是正經的好人,但事情到了這一步,五富的家屬肯定要弄清事情的原委,他們在為我洗清沒必要的嫌疑和麻煩。
我說:嗯,五富的老婆沒什麼錢,她要再去咸陽看屍體,又得花路費和吃住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