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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視朔”。到了孔子的時代,“禮壞樂崩”了。諸侯們在朔日既不祭廟,又不臨朝,只不過照例殺一隻活羊來“虛應故事”。孔子的學生子貢端木賜認為內容既失,形式也不必徒有,主張不如干脆連這隻羊也一併省去。然而孑L子卻不能同意。在孔子看來,有那麼一隻半隻羊在那裡支撐門面,也就還多少有那麼一丁點“禮”在。要是連這隻羊也公然取消,可就一點兒“禮”也沒有了。
事實上,不但中國的鬼神愛吃羊肉,外國的上帝也愛吃羊肉。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有“替罪羔羊”的故事。這故事說,有一天,上帝耶和華或真主安拉昭示其忠實信徒亞伯拉罕或易卜拉欣,要他將幼子以撒或易司馬儀宰殺獻祭。當那愚忠的亞伯拉罕或易卜拉欣真的將親子帶上神山並舉起屠刀時,上帝或真主卻用一隻同樣無辜的羔羊代替了那無辜的孩子。可憐羊又何罪之有,而當受此一刀?難道不正因為那肥美鮮嫩的小羊羔太好吃了嗎?
神的愛好其實不過是人的愛好。對於許多人來說,羊肉確實好吃。如果把羊和魚放在一起烹煮,就更好了,因為那就是“鮮”。沒有魚也不要緊,單單羊肉也是美味。這美味就叫做“羞”。“羞”是一個羊字加一個“醜”字。醜,按許慎的說法,是“象手之形”;按郭沫若的說法,則是“象爪之形”。所以“羞”的本義是“進獻”。但解釋為進獻“手抓羊肉”,大概也不會錯。手抓羊肉也是一道名菜,現在西北少數民族地區仍以此餚款待貴賓,可以推想當年也是我們祖先喜愛的美食。
烹製羊肉最便當也最原始的辦法,大約是把羊架在大火上燒烤。直到現在,它也是一道名菜——“烤全羊”。寫成漢字,就是“美”。這個字,有兩義,其一為“美”,其二為“羔”。當年徐灝注《說文》,就曾懷疑“羔”的本義是“羊炙”。炙這個字,是火上一塊肉,也就是燒烤。徐灝說:&l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