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調查資訊匯總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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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女,侯若涵,34歲,育一子一女。
去年10月份離婚,資料上顯示是雙方感情不合,家庭財產平分,子女歸前夫撫養,只不過女人在外面有自己的事業,在掙錢能力上,她確實是遠遠超過了前夫。
很快,侯若涵的前夫被警方傳喚到市局,經過審問,警方得知,侯若涵的離婚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自己出軌在先,離婚之後,侯若涵與前夫基本上沒有聯絡過,她也沒有回去看過一次自己的兒女。
透過調查和侯若涵前夫的自證,可以證明他昨天晚上並沒有離開小區,所以警方解除了對他的監控,只是告知他近期離開蘇雲市需要報備一下。
侯若涵大兒子已經有十歲,不過侯若涵前夫沒有帶兒子過來,所以,警方又聯絡了侯若涵父母,等他們看過遺體之後,還得和他們商量侯若涵解剖的事情。
接著就是調查侯若涵情夫,不,現在是男朋友,同樣,他也可以為自己提供不在場證明...
然後技偵各部門的報告相繼趕了出來,和許正猜測的一樣,線索基本等於無,其中盧法醫他們在不破壞屍體的情況下,查到的死亡原因確定為窒息性死亡,從血液分析中得知女人在運動前喝過愛情水。
這種愛情水有助於愛情運動,在酒場、網路等一些隱蔽場合都有兜售,警方之前查過很多次,一直沒有發現兇手購買這種產品的記錄,懷疑他不是在本地場所或者網上購買的,所以,這個線索只能說在查,什麼時候有結果,都不好說。
現勘和痕檢的同事們也出具了報告,同樣,這個報告沒有線索,眾人苦笑,和之前五個案子的情況一樣。
現在就指望監控錄影了。
太湖很大,相比一下,有15個西湖那麼大,所以,案發現場附近路口周圍的攝像頭基本上也都是安置在紅綠燈上,案發地點又很偏避,目前並沒有社會車輛提供有用的線索。
不過,侯若涵白色寶馬車昨天一天的行駛路徑都已經調查了清楚,從早上,侯若涵開車從家裡出發去她的美容店,一個白天,一直停在路邊的停車位沒有動過。
下午七點,侯若涵開車離開,她沒有去見她的男朋友,而是獨自去了福星路一家粉絲鴨血湯,吃過飯之後她又去了酒場一條街,據酒場的目擊證人和多個監控錄影顯示,她在那裡喝了幾杯酒,玩了兩個多小時,全程都是一個人。
晚上10點左右,她出了酒場之後,這個女人並沒有請代駕,反而是獨自驅車離開,沒多久,監控錄影顯示,她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