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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餉的比這過分多了,幾十號老弱病殘都敢拉出去說這是一個營的精銳。
綠營是清軍的主要組成部分,基本上都是漢人士兵,每省有提督,數府一鎮設總兵,總兵下有協,設副將,協下有營,設參將、遊記、都司、守備,營下有汛,設千總、把總。
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直接統領的軍隊稱之為標營,且各自直接統領有標營三至五個,稱督標、撫標、提標、鎮標。
然後問題來了,因為綠營主要是漢兵,且數量是可靠的八旗軍隊的三倍之多,清統治者不放心綠營,害怕綠營造反,於是清政府在軍制設計上也很是動了一番腦筋。
比如說一個直隸提督,名義上統轄直隸一省綠營,大約三四個鎮的總兵,算下來,歸他指揮統轄的綠營兵總兵力在十萬左右。
但除了提督直屬標營大概五個,兵力總共三四千,其他的標營都在各個總兵手裡,不歸提督直轄,並不直接管理。
又比如天津鎮總兵,統轄天津、河間、滄州幾個府的綠營兵,根據編制,能夠統領一萬多綠營兵,但是需要分出去若干協去駐防守護地方下屬府、州。
這樣一來,總兵名義上指揮萬人軍隊,但是直屬兵力也就三四個標營,大約二三千人。
再往下,一個天津鎮河間協的副將,名義上可以指揮三四千綠營兵,但是又要把手底下的標營分出去守護地方的州、縣,歸副將直轄的就一個營,運氣好點一千人,運氣差點五六百人,運氣再差一點也就二三百人。
再往下,一個天津鎮河間協霸州營的守備,名義上最多可以統領一千人,但得分出一半去鄉里、路口駐紮,編制為汛,每個汛幾十人到幾個人不等。
如此一來,一層層,一點點的把本來龐大的兵力散播到地方上每一個行政區,確保清政府軍事存在的同時,又能有效避免軍隊長期聚集在一起引發私兵情況的出現。
平時清軍就這樣散開來駐防,一旦需要打仗了,就以京師附近的駐防八旗軍為主力,從各地抽調綠營軍精銳。
每個營抽調幾十到幾百不等,到了聚集地改組為全新的野戰軍隊,交給一個互不認識的長官統領,就此出征。
打完仗,有功勞的升職,沒功勞的哪兒來回哪兒去,大家就此江湖再見,搞不好再也不見,誰也不可能擁兵做大。
如此一來,打仗時期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和平時期清軍裡就沒有野戰軍的概念,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直接統領五千人以上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