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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昀遲沒開口,只看著天花板上那個小小的黑點。
十九時零三分,快艇爆炸。
十九時十八分,十四艘搜救艇到達爆炸點周圍。
十九時二十分,搜救行動正式開始,範圍以爆炸點為中心擴散一百米,打撈人體組織及殘留船體。
受降雨、浪潮、水深、能見度等因素影響,搜救工作受限,打撈難度較大。
二十時三十分,調動大型專業打撈裝置。
二十一時四十分,相應打撈裝置到場,擴大搜尋範圍至五百米。
次日凌晨四時,已蒐集大部分殘留船體,未發現人體組織。
透過對船體遺骸的受損程度鑑定,計算此次爆炸TNT當量約為1.3kg,若爆炸時受害者處於爆炸中心,受高溫及高壓的衝擊波影響,身體組織將出現氣化和液化,小部分殘餘則呈碎片狀飛散,落入海中後打撈難度極大,需繼續擴大範圍及深度,進一步搜尋。
……
那篇字數以萬計的打撈報告,其中的一些段落,顧昀遲閉著眼睛都能複述出來。
溫然的確是在爆炸中消失的,甚至當時還有三個alpha在百米外監督著他的死亡。而直升機和搜救艇由於距離過遠,天又暗得快,因此在最後的時分,其實所有人都沒能完全看清。
在軍校訓練學習過,顧昀遲清楚知道人體在爆炸後的樣子——大部分身體會消失,小部分變成碎片,被海水沖走,也許還會被魚吃掉,一切都無異於大海撈針。
但他仍未叫停打撈行動,儘管日復一日地一無所獲。
沒有人想過,也沒有人會荒謬到提出這種假設:如果溫然在爆炸之前就離開了快艇。
如果從一開始方向就錯了,如果‘爆炸時溫然在船上’只是被先入為主而認定的錯誤概念。
掛掉電話後有大約三十秒的時間,假使溫然在那期間跳進海里,下沉,順著海下的水流往外遊,爆炸的衝擊力也許還會推他一把,使他更快地遠離事發位置。
搜救艇開到爆炸處花了十幾分鍾,足夠一個人順著海水漂出至少兩百米,更不要說如果是用遊的。加上天黑,下大雨,並且溫然當時穿著黑色衣服。
而搜救艇原本的目的是截停救人並非打撈,船上的裝置都是基礎型,在爆炸後無法進行高效徹底的打撈,只能等待調動更專業的船隻和裝置,這個過程又耗費了一些時間。
所有的分分秒秒加起來,湊成了溫然在‘死於爆炸’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