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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表達語氣,形成屬於他自己的氣勢。
“不,”赫曼微笑,“重點是您能拿出來多少給我,我可不是威爾遜,把培養狼王當成樂趣和報酬。”
“哥譚。接下來我們會去哥譚,我,我們會把整個哥譚作為戰場,那會是一場足以殺死蝙蝠俠的戰爭。哥譚沒有了她的騎士,接下來你想做什麼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了嗎,我以為我所能給你的已經足夠了,不是嗎?沒有人比我更能給你豐厚的報酬,還有你想要的機會了。”
“我不在乎除了蝙蝠俠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你可以盡情去做你想做的。”
這就是他和傑森不太一樣的地方了。騎士——阿卡姆騎士他很擅長用言語來蠱惑人心,即使是機械音也不影響他的發揮。他的話雖然不多,也不是走的像盧瑟一樣會宣講演講的親和路線——不管萊克斯·盧瑟內心深處究竟有多自傲,多看不起蠢貨,他的表面功夫都做的很好。而阿卡姆騎士,他不屑於做表面功夫。
他的父母在他出生的時候就想要把他賣給幫派人員抵債,結果被那群五大三粗的混混狠狠罵了一頓。後來在年少的時候阿卡姆騎士就脫離了他所謂的父母,不再去管他們的死活,自己拿著法棍打出一片天地。
阿卡姆騎士與蝙蝠俠還有小丑的初遇更是傳奇,傳奇到被當時所有人津津樂道。
當時還是半大少年的阿卡姆騎士拿著手槍瞄準小丑的頭顱,救下了蝙蝠俠——他本來可以殺了小丑的,但是他猶豫了,最終選擇不扣下扳機。後來他被蝙蝠俠所賞識,成為了飛舞在哥譚夜空中的羅賓,跟其他世界的傑森一樣的快樂,然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