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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了一樣。
畢竟客觀來講,季凜最後那個行為,講出的那句話,確實是有那麼兩分過火的。
因為聞冬那位倒黴前男友,畢竟和聞冬還是大學同學,他們肯定擁有共同的社交圈,如果他真的在過於震驚之下把“聞冬竟然和小叔接吻”這訊息一傳十,十傳百講出去了,那想必會對聞冬整個人的名聲都造成不小的影響。
不得不說,瘋子做事情確實很不計後果。
聞冬又喝了一口龍舌蘭,他迎上季凜的目光,不閃不避,唇角挑了挑,輕笑反問:“我不該生氣嗎?”
理論上而言,瘋子是極少會為自己的行為道歉的,尤其是像季凜這樣自我邏輯自洽的瘋子。
因為在季凜的邏輯裡,無論他透過何種非常規的手段與方式,來宣誓自己的主權,那都是不為過的。
甚至應該是他所用的手段越過激,越該讓聞冬感到興奮才對。
當然,如果反過來,今天是聞冬這樣做,季凜想,那他同樣一定也會非常興奮而又欣喜的。
因為於他而言,重要的只有聞冬,諸如名聲這一類的虛物,從來都不在他的思考範疇之內。
然而...
然而在聞冬問出這句“我不該生氣嗎”的時候,季凜倏然闔了下眸,最後說出口的卻是:“對不起,是我太過激了,沒有充分為你考慮。”
好像理智而又冷靜到了極點。
但同時,其實也瘋到了極點。
因為季凜的原則,永遠只有兩個字,那就是——聞冬。
也就是說,如果他的行為令聞冬生氣了,那他就可以暫時放棄自己的邏輯自洽,對聞冬道歉,甚至退讓。
一切只為聞冬是從。
聽到季凜的道歉,聞冬精緻喉結輕輕滾了一下,他繃住唇角繼續發問:“既然知道過激了,那你準備怎樣補救?”
季凜默了一瞬,忽然從襯衣口袋中抽出了他的身份證,隨後低聲道:“你可以把這個拍照給你剛剛那位...”
頓了一下,大概還是很不願將“前男友”這三個字說出口,季凜換了個詞繼續道:“拍給那位同學,以此來證明我不是你的小叔,並沒有和你發生那種所謂不堪的事情。”
他講這句話的語氣正經到如同在分析案件。
聞冬卻再也繃不住笑出了聲。
他放下了手中酒杯,卻並沒有去接季凜的身份證,而是靠近季凜,伸手環住了他的脖頸,又垂頭去吻他的凌厲喉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