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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四太,他們又開始問案發現場的事情了,“你確定你沒有進起居室嗎?”
“沒有,我真的在門口就發現,然後就嚇得叫起來了。”
警察點了點頭,從他臉上什麼也看不出來,金曼曼有一種很不祥的感覺,她從問題中讀到了一點暗示:楚君,或者荀嘉俊,可能向警方提供了一種不同的說辭。一種讓她非常不利的說辭。
接下來的詢問似乎更加重了她的猜測,“傷者和你第一次見面是在哪裡。”
“在外島。”
“因為什麼?”
金曼曼不得不解釋自己出差的原因,同行人等等。
“在外島,他有沒有對你做出什麼異樣的表示。”
金曼曼瞪大眼,非常吃驚地看著對面,在審訊室裡,說謊不是容易的事,但這份詫異之情是貨真價實的。
她已經猜到荀嘉俊的說辭是什麼了。
“他握了我的手,誇我聰明,還送了我一個胸針,算不算異樣的表示?”
“那時候你已經是荀嘉明先生的女朋友了嗎?”
“還沒完全確定,但已經很接近了,我們住在他的私人別墅裡。”
她說的全是實話,荀爵士除了握了她的手,稱讚她,送她禮物又和她聊天之外,還做了什麼嗎?的確什麼都沒有做。第二次見面,她就表明了自己和荀嘉明的曖昧關係,所有人都當她是作為孫媳婦之一被老爺子看重,只有嘉俊爸點明過老爺子對她的真實觀感,看來,他告訴了荀嘉俊,而荀嘉俊則編排了一番完整的狗血故事,作為她謀害爵士的動機。
但是,在沒人向她求證之前,金曼曼不能為自己闢謠,因為她理當完全不知道這些,那天和嘉俊爸的對話,你知我知,連林俏理解中,嘉俊爸都是向金曼曼推銷自己。再說,辦案也要講證據,不可能因為猜測而定罪。
但金曼曼的確是第一個出現在現場的人,而且,她的指紋遍佈起居室,因為她上午還去那裡照看過爵士,陪他聊天。她沒有得到自己可以走的訊息,而是被暫時安排在留置室,“如果病人能醒來,事情就很清楚了,你等等吧。之後再通知你,期間要是想到有別的什麼事可以打招呼,補充口供。”
什麼時候能走,這是沒有意義的問題,金曼曼點了點頭,保證自己最後的尊嚴,另一個人很快就出去了,門在她面前被關了起來。金曼曼坐在椅子上,手銬把她靠在扶手上——還是挺好的,至少有個椅子可坐。
荀嘉明應該在醫院,一時半會是過不來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