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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陪嫁的妹妹,嫁過去以後,其身份就是側室。
當夫人去世後,作為妹妹的側室就有可能被扶正為夫人。
這個妹妹,就是陪嫁女,當時的專業術語叫媵女。
有意思吧?
那問題來了,如果嫁過去的女兒沒有妹妹怎麼辦?
那就請媵,就是去其他地方請一個地位相當的女子過來,權當是妹妹,以此作媵陪嫁過去。
這個其他地方,要求是地位相當,根據周禮同姓不婚的原則,那最保險的就是同姓女子,陪嫁過去就絕對不違反周禮。
這次衛國嫁女給陳國國君陳宣公為夫人,衛國是姬姓,魯國也是姬姓,嫁給媯姓的陳國,當然是符合周禮的。
魯國主動送媵,衛國很高興,魯國也很高興,陳國當然也很高興,三國因此而強化了友好關係。
在春秋時期,諸侯之間的婚嫁當然是政治性的,送媵同樣也是政治性的。
魯莊公和文姜得知衛國與陳國聯姻,不失時機提出主動送媵給衛國,這是符合魯國當下的國家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