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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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他已經在酒店的露天泳池游泳。
五分鐘後才看到訊息,他拿浴巾擦把臉,【不用搬。】
事已至此,他也用不著再隱瞞,【傅成凜下個月就搬回原來住的地方,你繼續住你的。】
這條訊息就跟昨晚傅成凜決定一個人上樓時一樣,黎箏看完後,心裡某角,透著荒涼。
【他不用搬,我搬。】
蔣城聿不解,搬家都還要爭著搶著,【誰搬不一樣?】
黎箏:【當然不一樣,傅成凜搬了後,我每天回家就會很難過,俗稱觸景生情,懂嗎?我要是搬了,傅成凜無所謂,他該吃吃該喝喝。這哪能一樣?】
蔣城聿勉強理解,【那我讓人收拾房子,你想住哪邊自己挑。】
黎箏:【不住你房子,我自己找。】
蔣城聿誤解了:【還生我氣呢?】
黎箏:【我又不是小孩,還跟你置氣。你房子都太大,沒人情味,我一個人住冷清。】
她自己的房子離電視臺有段距離,不開車的話出入不方便。
【我打算租套小點的自己喜歡的,最好一刻鐘內能走到臺裡。】
關於租房,大概江小楠比較有心得,她當時為了租套合適的房子還不知道看了多少家。
【起來沒?想租房,你附近有沒有合適的?】
江小楠秒回:【有啊,我正好缺個合租室友(狗頭)】
黎箏沒心思開玩笑,【我認真的。】
江小楠:【我也認真的。】
江小楠現在租住的房子離電視臺不遠,二十分鐘左右能走到,基本上符合黎箏要求。
房東是一位四十歲的女律師,這套房子原先是她父母住,兩居室,房齡有些年頭,律師又買了套三居室給父母改善居住條件。
房子雖然老了些,不過老人家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不管是牆面還是地板都有幾分新。
傢俱齊全,看上去溫馨舒適。
女律師的父母在老房子裡住了幾十年,對房子有感情,一開始捨不得出租,女律師不缺錢,也就隨著父母。
老兩口搬到新家後,適應了幾個月,覺得那邊住著也不錯,又覺得原來的兩居室一直空著浪費。
糾結之後,這才讓女兒對外出租。
江小楠現在實習的財經雜誌跟女律師的律所有業務往來,女律師偶然得知江小楠在找房子,就便宜了一點租給了江小楠。
律師主要圖認識的人,能對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