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談戀愛還得有部手機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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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在一起時時刻想念,寧願放下手頭上所有的事想盡千方百計與去見對方一面,這就代表著愛上了。
儘管劉景自詡為情聖的樣子惹人嫌,但不得不說他說得有幾分道理,至少林楓這樣認為。
前世光顧讀書、還債,從沒談過戀愛,甚至後來結婚也是在別人介紹下搭夥過生活,草率開始草草結束,絲毫沒有感情可言。
想起自己的前世,林楓覺得挺悲哀的。
沒能盡孝讓雙親過上好日子,沒能好好感受愛情的甜蜜,以至重生後,他除了比別人多幾年的眼光之外,他那多活十幾年的時光就算回到現在,依舊毫無優勢可言。
學識,他不如王霜,計算機水平,他不如肖旦,為人處世,他不如張波。
所以,他將這段話牢牢的記在心中,並不斷揣摩著。
他們繼續在進行更深入的談論,但林楓的思緒卻逐漸飄向遠處。
他不自覺的想起那個許久沒有出現在腦海中的小虎牙。
他與對方在一起很舒服,但這些天忙著沒有見面卻也沒覺得難受。
這是對對方有好感嗎?
林楓在心中默默的道。
但是緊接著,那個微微笑露出小巧虎牙的畫面陡然出現在腦海中,並久久揮之不去,以至於就連在被窩中抱著手機你儂我儂的劉景都睡去時,林楓仍舊輾轉難眠。
那夾在耳後的短髮,那白皙的面板,那高挑的身影,那嬌嗔的目光像肆意的洪流般一幕幕從腦海中閃過。
林楓所有能做的催眠方法都於事無補,只能任由大腦不受控制的轉動著。
他覺得對張曉穎好像不止有好感那麼簡單,但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夜已深、月已朦,漸起淡霧。
入夜薄霧生,霧遮月朦朧。
兩世人的林楓,第一次不是為了生活在深夜難眠,他開始感受到那青澀的味道。
他翻了翻身,默默想:“珞珈山的樹葉都快掉光了,我答應帶她去看看的,看來,這個週末得抽出些時間了。”
少年彷彿說服了自己,翻過身逐漸睡去。
窗外的月色照進來,對映在他的臉上,嘴角處的絨毛開始愈發清晰、粗壯。
恰同學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