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生肉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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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謝鈺又細細問了那於屠戶的姓名、住址、身體特徵,日常做些什麼,可曾與哪些人結仇。
豬肉張都垂頭喪氣地說了,只是又替於屠戶分辨。
謝鈺道:“他是否無辜,自有衙門斷定,你不必多言。”
照這爺倆的話來看,於屠戶的人緣屬實算不上好,脾氣又古怪,朋友沒幾個,結樑子的倒是不少。
若這樣的人當真做了案子,好像也不算奇怪。
馬冰覺得有些奇怪,如果真的分割拋屍,還帶刀子出去做什麼?
況且一次是丟,兩次也是拋,何不一次弄完?
就算一次拿不了,可同一個地方往返這麼許多次,就不怕給人撞見?
總之,疑點頗多。
見豬肉張時不時扭頭去瞪小豬,謝鈺特意提醒說:“不許遷怒他,他公私分明,遇事知道報官,這很好。我把話放在這裡,如今我知道了你的住處和營生,日後必然也要過問的。”
那小子瞧著靦腆,可實在很有點機靈勁兒,比這個死腦筋的爹強多了。
豬肉張一聽,頓時偃旗息鼓,喪喪地應了。
對方以後是否真的會過問,他不知道,但人家是官啊,老百姓可不就得聽當官的。
元培問:“大人,要卑職帶人去查查麼?”
律法規定,各地衙門凡有報人命官司時,無論真假,都必須回應。
是假案,親自去揪出來;是真案,就去破了。
謝鈺說:“還不知真假,倒不必大張旗鼓,就咱們四個走一趟。”
他覺得說不通的地方很多,總得親眼看了才安心。
人都說一個大夫頂半個仵作,這話不假,有馬冰隨行,只要不是陳年老屍,等閒場面也應付得了。
若是誤會一場,自然皆大歡喜;若當真是人命官司,自己跟著,也省的他們再回來報。
折騰到現在,都快吃午飯了,況且那於屠戶每次都是入夜後才行動,去早了也無用。
謝鈺就決定午飯後大家再一起去那張於村走一趟。
張於村就是豬肉張他們的村子,距離府城不遠,慢悠悠騎馬坐車小半個時辰也就到了。因早年是幾戶姓張和姓於的人家率先在那裡定居,後來相互通婚,人口漸多,有了規模,便定名為張於村。
如今雖也有別的姓氏遷入,但張、於仍是村中人口最多的。
馬冰就留小豬父子在這裡吃飯,吃了飯,下半晌大家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