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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槍,例如手槍,恐怕需要沙漠之鷹,可王哲上哪去弄沙漠之鷹,國內禁槍可是十分嚴格,國那邊倒是沒問題,可讓衣櫃跨越半個地球,這種事情想想都算了吧。
炸彈?威力小沒用,大範圍毀滅炸彈比槍還難弄到手。
汽油?少了沒用,多了又潑不到身手比猴子還靈活矯健的原始人身上。
除了這些還有什麼呢?
王哲絞盡腦汁去想,足足十分鐘才想到一件既不會觸犯國內法律,卻可以打量擁有的神兵利器,臉上和眼眸開始表現出興奮和迫不及待。
“巫,給我七天的時間,七天後我帶人去復仇,征服巨木部落!”
“請不拒絕,離火部落遭受幾乎毀滅性打擊,唯有徵服別的部落才能最快速度壯大,與我們有著血海深仇的巨木部落,將是我帶領我們部落征服這個世界的第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