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第二項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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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沒什麼好談的了,之前林場跟這家公司都談得差不多了,就是材料根據市場價做了相應調整,基礎部分交由朱朝安來做,別的保持原樣。
直接把合同的甲方從林場改成李君閣,基本上也差不多,總造價三十五萬。
不過這不是一溜到底,而是分成了十段,每段長度七百米左右。
畢竟長達七公里的總長,以蠻州這家公司的技術水平,根本不可能拉出七公里長的鋼索,鋼索本身的重量就會把自己拉斷。
如果要搭建支撐鋼索的鋼架或者水泥塔臺的話,那還不如直接上索道了。
因此,分段就成了當前李家溝最好的選擇。
李君閣心裡的念頭還是不太通達,腦袋搖得呼嚕呼嚕的:“還是沒法一溜到底啊,這東西還是得一段一段運下來,耽誤工夫啊。”
朱朝安直翻白眼:“三十多萬的東西你還要咋的?張家界那個直達,還帶往返,造價兩億多,你有那個錢嗎?”
阿音卻很贊同公司的方案,說到:“其實已經很方便了,我們可以先溜兩個人下去接貨,等接到了再溜兩個人下去,然後最先那兩個人溜到下一段,再接貨,這樣一路下來,不是也挺好的嗎?”
李君閣說道:“好吧就算你們苗寨的人膽子肥,掛溜索零壓力,那上貨怎麼解決?”
上貨必須有動力才行,最後還是溜索公司的人出主意,在每一段的鋼索的交匯處搭建一間小房,裡面安裝一個捲揚機,柴油驅動,另置拉索,可以一段段將貨物提升上去。
然後李君閣要求,捲揚機必須上下兩端都能控制,方便操作。
朱朝安提出每個交匯處要安裝影片攝像頭和通訊設施,這樣鋼索兩邊的人可以看到對方的行為,避免誤操作導致的事故。
阿音要求廠家提供操作指南和技術培訓。
李君閣還要求提供鋼索的探傷和檢測技術,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經過這一改,價格直接翻倍,已經七十萬了。
李君閣抱著阿音就哭窮:“你看吧你看吧,一個破豬場非要收我五萬一年,這下多出來三十五萬的虧空哪裡去找補?”
阿音拍著李君閣的後背只安慰:“不怕不怕,我跟爺爺說一下,大不了寨子裡木材的錢先不給,木樓修好先把工錢結了,木料錢慢慢還。”
想想也只有這樣了,雖然手裡還有三四百萬,不過那是修山塘挖水渠和明年的包樹款,那是雷打也不敢動的。
一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