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 (第3/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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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案相抵。按:崇禎即位,整肅閹黨,此案名為"逆案"。所謂"前案"即指此。內閣溫體仁、吏部王永光主其事,欲發自兵部,而兵部尚書梁廷棟不敢任而止。僅議龍錫大辟,決不待時。帝不信龍錫逆謀,龍錫亦悉封上崇煥原書及所答書,帝令長系。
明年,中允黃道周申救外,而帝亦詔所司再讞,減龍錫死,戍定海衛。在戍十二年,兩赦不原。其子請輸粟贖罪,周延儒當國,尼不行。南渡後始復官歸裡卒。崇禎宰相五十人,龍錫尚為賢者,崇禎初與劉鴻訓協心輔政,朝政稍清,兩人皆得罪去。崇煥則以邊事為己任,既被磔,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無餘貲,天下冤之。
按:崇禎即位之初,誅魏忠賢,定逆案,撤九邊監軍太監,罷蘇杭織造,用錢龍錫、劉鴻訓、來宗道等入閣辦事。來宗道雖有"清客宰相"之稱,錢、劉則皆為不附魏忠賢而於天啟朝見斥者。崇禎初政,確有一番清明氣象;所惜除惡不盡,且乏知人之明,於是溫體仁值經筵,周延儒為禮侍,而劉鴻訓不旋踵罷去,逆閹流毒復起,可為扼腕。
袁崇煥死得很慘,《石匱書》本傳:
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手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此段記載,似有言過其實處,但必有其事,則毫無可疑。其家屬在遼者,流貴州;在籍者,流福建。史書皆謂其"胤絕"。乾隆四十八年,高宗手詔查問袁崇煥後裔下落,廣東巡撫尚安查奏:"袁崇煥無嗣,系伊嫡堂弟文之子入繼為嗣,見有五世孫袁炳,並未出仕。"後蒙恩得授峽江縣丞。
民初東莞人張江裁作《東莞袁督帥後裔考》,據云:袁下獄定罪後,其妾生一子,先匿民間,後依祖大壽,其子名文弼,以軍功編為寧古塔正白旗漢軍,後居黑龍江璦琿。傳七世而有弟兄三人,其季名世福,即富明阿,咸豐六年官至副都統,從欽差大臣德興阿輾戰江南,為滿洲名將,光緒八年卒,年七十六,官至吉林將軍。富明阿多子,長子壽山、六子永山皆顯達,但惜隸於旗籍。袁崇煥地下有知,不悉其為欣慰,抑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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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一死,最大的影響是不復再能用祖大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