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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們分為三種,狂暴型的撲向獵物立即動手,跟蹤型的尾隨至某一地點動手,伏擊型的誘騙至某一地點動手。瞭解這些常識很有必要,可惜學校裡從來不教這個。
義大利人龍勃羅梭在十九世紀曾經做過一個非常著名的犯罪人統計,他從頭骨的規格、耳朵的形狀、頭髮的顏色來分析哪些人是天生的犯罪分子。不用說,一旦談到頭骨的問題,就會令人聯想到希特勒。龍勃羅梭那時候沒有DNA檢測,連血型為何物都不知道,他只能從犯罪者的外表來判斷問題,這套理論自然已經過時,他犯的最大的錯誤是:其統計的分母是犯罪分子,而不是所有人,因此在他的百分比中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必然性。假如分母是犯罪分子的話,你可以說呼吸空氣的人100%都是罪犯。非常簡單的邏輯錯誤,奇怪的是龍勃羅梭的書還在出版。在他的《犯罪人論》中我只查到了一則關於斜眼的描述:三百名罪犯中有五人是斜眼,都是強姦犯或盜竊犯。
這個資料毫無意義。
有趣的是,龍勃羅梭統計認為,犯罪人的磁感遠強於正常人。所謂的磁感,大概是指第六感或者方向感吧。這麼說來,福爾摩斯本人應該也是一個天生的犯罪人。
現代犯罪學將殺手分為有組織力和無組織力兩種,後者近似於憑藉本能犯罪,而前者作案具有預謀性和反偵查能力。
任何資料的歸納都可能會誤導破案,連篇的新聞報道會洩露警方的偵破程序,犯罪人只消看到這個資料,就會很容易地改變他的作案模式。沒有什麼是必須要遵守的。
電影中常常有心理學專家透過各種模型分析出某個連環殺人狂的人格,甚至判斷出他的職業,他的相貌,他的童年陰影。事實上,所有這些都是假的。犯罪人格分析有著諸多盲區,某種程度上就像擲骰子,而固有的模板常常會誤導刑偵人員。
研究連環殺人案的專家說。這些變態的嘴裡沒幾句話是真的,在審判時,他們都會說自己是精神病或者人格失調。他們強調自己是無辜的,強調自己被某種無法界定的意志力所操控。
漢斯·艾森克對於犯罪心理所設定的座標,x軸是外向性,Y軸是神經質,在這個維度上,平均分值越高的越可能成為罪犯。
童年時期的行為中,有三項與未來的暴力犯罪具有關聯性,即縱火、虐待小動物、遺尿。美國人管這個叫“麥當勞三要素”。
夜行殺手,the Night Stalker。
稍有法醫學常識的殺人犯都會將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