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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對此,上到熊局長、下到普通警員,沒有一個人相信。大家都認為,這是最拙劣的謊言。世上哪有這麼巧的事?剛剛才錯把盧書記誤認為蜘蛛魔、鬧了一場有眼不識泰山的笑話,僅僅半小時後,就馬上碰到了真的蜘蛛魔?同樣的謊言也不能用兩次呀,這種為自己開脫的假話,未免假的太離譜了。
更何況,蜘蛛魔的犯罪風格連小孩都知道,綁架走目標後,會立刻逼她與男友聯絡、獻出身體賠罪,而阮琳的男友正是周聰本人,為何卻沒收到這樣的邀請呢?再說,以阮琳副市長千金的家世,本身不愁權勢金錢,根本不會因貪慕錢財的原因去甩掉男友,跟以前的所有女受害者都沒有共同性可言。
不過熊局長為了慎重起見,還是特意派人暗中盯住阮琳曾經談過的幾個前男友,結果自然是一無所獲……所有這些疑點,都使人無法相信周聰的陳述。
於是,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種了——阮琳的失蹤並不是因為被誰綁架,而是,她知道自己闖了大禍,害怕的躲藏起來了。
本來嘛,搞錯了抓捕物件,沒有搜查證就強行闖入私人場所騷擾公民,都是中國警方常犯的“毛病”,頂多內部處罰一下就是了,算不上多嚴重的“罪名”。
但問題是,這次牽扯到的是省裡來的大官盧書記,而且據訊息人士透露,盧書記當晚“氣炸了肺”,將市政府的所有官員都大罵了一頓,指示要從嚴處理,如此一來,小毛病也就變成了大罪名。
假如阮琳沒有失蹤的話,也許事情還會好辦些,等盧書記氣頭過去後,看在阮副市長面上,這起糾紛最終會慢慢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實際上盧書記的本意也就是發發火、給人一點教訓而已,事後只要阮琳親自上門賠禮道歉,再由市政府送上一份厚厚的禮物,他的火氣也就消了。
但偏偏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阮琳卻失蹤了!連警局本身都不相信她是被蜘蛛魔綁架的,盧書記當然更不可能相信這種鬼話。他大為光火,認為這是阮副市長、市刑警局有意包庇,默許阮琳躲藏起來的。而編出蜘蛛魔的理由,則完全是為了博取同情、轉移視線、是拒不認錯的惡劣表現。
刑警局對此是有苦說不出,只得一方面派出所有人手尋找阮琳,另一方面加緊做周聰的工作,要他“交代真相”。可憐周聰這些年來審問犯人時不知冤枉了多少人,這次自己也體驗到了一回被冤枉的滋味。
熊局長等領導都認定,是他和阮琳合演了一齣戲,偽造了遭受蜘蛛魔襲擊的現場,以此來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因為這事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