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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雖然那裡簡陋得什麼也沒有,但仍然是他今晚的庇護所。
他躺在床上,閉上眼睛,女人家裡發生的事情,一幕幕在他腦海裡閃現。
自己把一個陌生的女人強上了,他不敢用那個字,那個字,代表著犯罪。他犯罪了?把一個女人強……,他疑惑地在心裡問著自己。
不、不、不,她明明是快樂的,她不會告發自己。
可是她是誰,和自己什麼關係,沒有任何關係,又怎麼會發生如此親密的關係,不是強……,又是什麼,他仍然不敢用到那個字眼,一切全完了。
現在的他後悔不已!
那個女人會不會報警,要是報警,他一定會被警察抓住!
可能她不會告發,為了自己的臉面,不去告發?
也可能她已經穿好衣服,正在去公安局的路上……
警察透過外賣平臺可以很快就找到他,他應該關了手機,連夜離開這座城市。
但身份證號碼改不了,只要他坐車、住宿,警察馬上就可以找到他。
程若非設想著各種可能。瞬間他感到自己已經無處可去,巨大的恐懼死死地籠住了他。
是禍躲不過,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一切聽天由命吧,這樣想著,他慢慢地睡著了。
第二天早晨,他在噩夢中醒來,看看手機六點半,一切正常,沒有未接電話。
程若非突然想起昨晚自己沒有洗澡,出了一天的臭汗,她不會嫌棄自己滿身的汗味吧?他一下又想起昨晚的事,想起自己滿身汗味與那陌生女人之間發生的事情。
想什麼呢?她不告發自己就不錯了,還去考慮汗不汗的。心裡雖然這樣想著,但那女人的身體、氣味,還是讓他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就像高空彈跳,踏出最後一步,就無法再回到原處,只能在空中急速墜落。他不斷地回憶著女人那誘人的樣子,身體不自覺地有了反應。
他洗漱完畢,同一個出租屋的老王已經開始做飯。老王年齡不大,大約四十出頭,只是生活的重壓讓他過早地禿了頂,別人才叫他老王。
老王與程若非租了同一個兩室一廳的出租屋,除了臥室,兩人合用廚房與衛生間,臥室大約只有10個平方,程若非一般不自己開火,都是在外面快餐店應付一下。
而老王為了節省早餐錢,一般都是自己煮掛麵,一次買10斤散裝掛麵,可以吃一個多月。
老王的家在農村,家裡有老婆,還有兩個上學的孩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