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不惹事,更不怕事。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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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
他堂堂市交通局局長的兒子,會怕?
什麼狗屁的三好市民獎得主,在他這兒不好使。
“我證明你奶奶!”
要不是在官家地方,李浩然能衝上去揍那貨。
怎麼證明電腦是自己的?
電腦從自己車裡拿出來,就不是自己的了?
“說話注意點,我們這邊工程車多。”那人盯著李浩然。
威脅!
十足的威脅!
還是當著警察叔叔的面威脅!
方凡凡冷著臉說道:“那你說電腦是誰的?”
年輕人以為方凡凡慫了,更加不得了。
“搞笑嘞,沒看見我們在用嗎?”
“當然是我們車管所的嘍。”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個人把這句話發揮到了極點。
方凡凡長這麼大就沒見過這麼噁心的人。
明叔常說:不惹事,更不怕事。
現在被人家懟臉輸出,方凡凡忍不了。
“浩然!砸了!”
方凡凡一聲令下,右手拎起電腦,砰的一聲砸地上。
李浩然也一手抓住一臺,跟著砸,末了還踢了幾腳。
原本還算清靜的大廳瞬間響起電腦破碎的聲音。
方凡凡看著年輕人。
你們的電腦?
呵呵。
你為人噁心,電腦被你們用過,肯定也噁心。
老子就是砸了丟垃圾箱,都不留給你。
“喂!警察!你不管管?”
年輕人被李浩然和方凡凡的舉動震驚,愣了一下,看著警察叔叔。
他沒想到方凡凡敢這樣做。
警察叔叔轉過身,當沒看到。
ー_ー!!
管毛線。
得罪官二代,他身上的衣裳要被扒。
得罪方凡凡,方凡凡現在風頭正盛。
如果這事拿出去說,勢必造成巨大影響,他衣裳還是要被扒。
兩不干涉,中庸才是王道。
“行!可以的!”
“你不管是吧?我報警!”
“喂!警察?有人在車管所鬧事!”
見這位官二代不依不撓,警察叔叔有點站不住了。
他只是負責送方凡凡回學校而已。
再鬧下去,上面給他弄個失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