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4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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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完全關押,但也差不多,不能出樓,吃飯由衛兵負責送,寢室也作了調整:李寧玉被安排到吳志國原來住的房間。大房間,單獨一人住。這是吳志國血書給她的待遇。是假戲真做的需要,也是做給金生火和顧小夢看的。意思是告訴他們血書是真的,你們要相信李寧玉的尾巴已經藏不住,你們有什麼就說什麼,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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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們都不知道吳志國是假死,所以我也覺得她已經完蛋了。一個人用生命來指控你,你還有什麼好說的?說真的,開始我有點幸災樂禍,心想我不告你照樣有人告你。但後來當她專門責問我後,我忽然覺得不對頭,我感覺她好像是在懷疑我出賣了她。如果她真這麼想對我顯然不利,萬一她一衝動把我也賣了怎麼辦?我一下意識到,她的處境越危險,對我反而越是不好。我當時那麼堅決地說她不是老鬼,就是這個原因,想對她表個態,這事跟我沒關係。我也知道,這還不能完全消除她的懷疑,因為她照樣可以懷疑我是跟肥原他們合計好的,背後當惡人,當面做好人,演戲呢。怎麼樣才能讓她完全消除對我的懷疑?我知道,唯一的辦法就是儘快幫她把藥殼子放回原處。就這樣,會議一結束我就迫不及待想溜出去,但溜出去的理由我一時找不到。當時竊聽器的導線已經接通,我們不能隨便交流。李寧玉突然一把抱住我,一邊對我大聲地哭訴,痛罵吳志國陷害她,一邊悄悄告訴我一個辦法。她叫我騙白秘書,我和她本來是合用一支牙膏的,現在我們分開住,我必須要去外面招待所裡買一支牙膏。後來我就是以這個幌子溜出去的,順便把三隻藥殼子放回了原處,當時還不到十點鐘——
顧小夢出門去買牙膏時,李寧玉已經搬到吳志國的大房間裡,她躲在窗後目送顧小夢走遠,心裡盤旋著一種陌生的興奮和期待。她很清楚,當務之急必須要把藥殼子丟出去,顧小夢在這種情況下依然信守諾言,甘願冒險幫她,讓她感動得兩隻腳都發軟了。她想,這個女子平時看起來很潑辣的,但在這件事上卻顯得很謹慎,很聽話,顯然是因為擊中她軟肋了!她覺得不可思議,自己跟她相處這麼久居然沒發現她是重慶的人,更不可思議的是她藏得這麼深卻又在一瞬間露出了馬腳。她突然感激自己當時能夠那麼沉著、冷靜,正是這種沉著冷靜讓她從對方的片言隻語中有所領悟,進而透過試探得到證實。真是天大的發現啊。這是個小小的勝利,她對自己說,卻可能預示著她最終的勝利。
顧小夢消失在一片竹林裡,李寧玉知道,再往前不遠,她將看到那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