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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時我爸和他的新老婆,以及那對兒女去三亞玩兒了,保姆也放假了,家裡的座機沒人接是自然的。
哪怕到了這裡,當年的我依舊還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心裡想著大城市物價就是高啊,檸檬水在我們那也就幾塊錢…
同時還有點不好意思,覺得自己明明說好了請客,結果不知道這麼貴。
後來的商議結果是各付各的,那份小吃不是我點的,我也沒吃,我付188的果盤和128的檸檬水,一共316。
還是差十多塊,後來我是怎麼走掉的,似乎是大廳的一個光頭接了一個電話,說了一句什麼,有大單來了?
就這一句話,當時坐在我對面的女生,還有本來在催著我付錢的服務員,一下就站起來了。
照鏡子的照鏡子,收拾桌面的收拾桌面,原本還在讓我再找找口袋裡還有沒有錢的服務生也開始催促著我快走快走,還說了一句什麼真晦氣之類的…
然後我就被趕出來了。
當時我身上一共有一個一塊的硬幣,兩個五毛的硬幣,翻翻找找又從夾層裡找到了兩張皺巴巴的一塊紙幣。
一共四塊錢。
回去的車費沒有了,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要去哪裡,也壓根沒有一絲一毫要去尋找警察叔叔幫忙的想法,就漫無目的的在陌生的街上走啊走啊…
從天亮一直走到傍晚,實在餓得實在受不了,打算去便利店買點麵包,然後就在這裡碰見了一個好心叔叔…
是的,在我在貨架前徘徊到底買哪個的時候,他突然向我搭話,也沒說什麼廢話,直接問我要哪個,他請我。
那個叔叔當時是來出差的,他說他自己也有個比我大幾歲的弟弟,看到我就像看到他弟弟一樣。
(事實證明,他當時應該二十五六歲左右,其實不能算大叔,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