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子Sama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記錄....
怎麼說呢,我對此真的毫無印象,並且六年前我還沒有開始玩論壇,六年前我才18歲誒!!
那個時候我...上高三吧?
高中本來就是要認真學習的階段,我們學校又比較嚴格,完全不讓帶手機,所以我那時候偷偷用的還是那種滑蓋手機,你們見過嗎那種嗎?一滑,手機就能分成兩個部分,上面是螢幕,下面是鍵盤。
總之我是在大學以後才有第一部智慧手機,然後在大二才開始接觸論壇,大三才開始玩論壇,開始發帖交流。六年前我根本就沒有玩論壇,那肯定不是我發的呀。
真是見鬼了,所以真的就是我那天看到的那個人發的?不對,那個人好像也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有點怪怪的感覺。
#484
啊?
#485
六年前發起的話題,六年前寫下但是沒發出去的草稿箱,呃,樓主要是方便的話,能不能把草稿箱的內容發出來給大家看看?
#486
這....是另外一個樓主寫的嗎。所以他們倆這算是..共用同一個賬號嗎?!
#487
應該是吧,不過什麼叫共用啊?他倆本質上應該算是同一個人啊,只不過是生活在不同世界而已。你想想,他們的臉一樣,身體也一樣,那麼手機號是同一個也很正常吧。(托腮)
#488
也是,感覺好玄妙哦。
#489
哇!!你們居然能夠碰面也是挺神奇的,我之前那一次都沒碰面,我以為會有那種悖論,就是同時空不能存在兩個一樣的人?
#490
理論上來說是不可以的,但是這個世界執行過程也不是那麼精準的,偶爾有時也會出一點bug,出一點錯啊也挺正常的....
#491
哇,兩個自己誒。
#492
樓主別怕,畢竟現在你已經知道那個人是另一個平行世界的你自己,而且還及時出現救了你,這不挺好的嗎?不用自己嚇自己。
#493
對啊,上面還有一些壇友在陰謀論,覺得如果那個帖子時平行世界的樓主發的,說明他想取代樓主,可是帖子是六年前發的,要是真有這個想法,肯定六年之前實施了吧?既然這六年樓主一點事都沒發生,也證明了對方放棄了這個想法,不是嗎?
#494
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