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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后看著張宏,歪著頭和一名宮女耳語了幾聲後,才開口說道:“嗯,張宏擒賊不惜身,忠勇可嘉。”

“日後,就到乾清宮來做太監吧,跟著陛下,若是宮裡再闖入了歹人,定要護皇帝周全。”

“謝太后隆恩,謝陛下隆恩!日後,小的,必當肝腦塗地,護陛下週全!”張宏知道自己賭對了,他堅持不肯包紮前來面聖,耽誤傷勢,不就是為了謀這天大的機遇嗎?

若非如此,他豈能從廊下家的小宦官,一躍成為乾清宮的大太監?

自此以後,他就不用再稱奴才,不用再稱小的,面聖的時候,可以稱臣了,乾清宮太監,是有品秩的內官,是有資格稱臣的!

李太后之所以和宮婢耳語,完全是看這張宏有些面熟,問了問身邊的宮婢,這張宏果然是裕王府的舊人。

嘉靖年間,隆慶皇帝還是裕王,這張宏時年九歲,就已經在裕王府做事,這裕王登基為帝,陳洪、馮保勢大,不說照拂舊人,反而對裕王府的老人們幾番打壓。

張宏作為潛邸舊人,居然混到了廊下家跟些小宦官們雜居。

李太后如此決定,自然是因為朱翊鈞請恩賞,也是因為她已經察覺到了,馮保手裡的權柄,實在是太大了,若是這次的刺王殺駕,真的是馮保以刺殺皇帝做局,要排除異己呢?

宮裡有個陳洪還在廊下家住著,宮外還有個高拱,那都是馮保生死之敵。

一個成年人手持兇器刺殺一個十歲的孩子,居然還沒殺成?到底是沒殺成,還是本就不想殺?

拿小皇帝做局,是李太后決計不允許發生的事兒!

張宏為了抓賊,受傷極重,又是裕王府老人,潛邸舊膺,貼身護持皇帝周全,是極為合適的。

張宏磕頭謝恩,這胳膊上的傷勢必須儘快處置,他緊隨著太醫,去了偏殿。

“縫針有點疼,咬著這塊布,要是疼就喊出來。”陳太醫遞給張宏一塊布,囑咐著。

陳太醫沒帶麻藥,這縫針就是針線穿肉而過,那決計不是一般的疼。

整個縫針的過程,張宏咬著一塊布,疼到滿身是汗,疼到快要咬穿那塊布,都沒有發出一聲的哀嚎,因為他知道,此時不是賣慘的時候,太后、陛下都在內殿說話,他不能打擾。

張宏拎得清楚,什麼時候該賣慘,什麼時候不該打攪。

馮保已經轉醒,他的面色極為難看,太后、皇帝仍然沒讓他起身,他便只能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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