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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紹興三年。
三月早春,一群南歸的北雁從寥落天幕中掠過,留下一串串淒厲的長鳴。
萬里關河風雨飄搖。
長城之內狼煙四起,羽書飛馳,黃河兩岸金鼓震震,戰旗翻飛,廣闊天地竟無半分春色,只有濃濃的殺伐之氣充塞長天。
血紅的殘陽低低壓在廣袤的平原上,遠處青山被點染出一派詭異的紫氣。
千家今有百家存。附近的村落都早已被戰火焚滅,遍地殘磚碎瓦依舊泛著刺目的紅光。風來草偃,才發現這碎瓦上紅光並非夕陽返照,而是已飲透了人類的鮮血。
血色,觸目驚心,而被血色染透的泥土,卻透出濃重的腥甜之氣,讓人幾欲嘔吐。
更近的地方,連碎瓦也沒有,有的只是遍地屍骸枕籍。生命在這裡成為最卑賤的浮草,如同風中飄搖的蘆葦,前一株剛剛倒下,後一株就壓了上去,在夕陽下無聲的腐敗,無人在意。
這,就是戰場。
萬里角鼓聲悲壯。
任長風咬著牙將纏在肩頭的破布撕下,露出裡面幾乎潰爛的傷口。他痛得咬牙切齒,但仍忍住了沒有叫出來。
在他的師弟們面前,他就彷彿是鐵人一般,在金軍陣營裡衝殺十餘度,斬了一名千夫長,八名百夫長,悍勇無倫,但現在,躲在自己的寢帳中,療治這過度嚴重的傷勢,他只想痛就吼出來,苦就哭出來。
但他不能。
因為他率領的這隻部隊,就只剩下一百三十一人了,這些人若是看出他絲毫的退縮與怯懦之意,他們計程車氣就必定會瓦解,他們將再也走不出這片叢林。
叢林外是萬千的金與偽齊的兵馬,他們已被困了三天三夜。
任長風咬著牙,將摻了藥的泉水澆在自己的傷口上。藥剛沾肉,立時又痛得他呲牙咧嘴,他一拳打在自己的臉上,深深為自己竟然連這點痛都忍不住而羞愧。
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掌門——若是有他在該多好,他一定能帶著他們衝出去的,就像他曾經帶著自己,從數百追擊者中衝了出去一樣。
這世界上簡直就沒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亂軍之中取上將首級也一樣。
但這次所面對的亂軍實在太多,能否活著回去,任長風心中一點把握都沒有。
忽然布簾掀起,他的師弟荀鶴鑽了進來。見到任長風正自己洗滌傷口,荀鶴急忙搶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