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最新章節!
永新縣主簿被砍了,就在上個月。
也不曉得誰幹的,反正是一群匪寇,其中貌似還有女人。
亦有黑廝,手持長棍,力大無窮,渾身焦黑如墨。
這群匪寇坐船而來,先是搶劫縣衙,又挾持衙役做苦力,大搖大擺將府庫錢糧搬走。繼而出城奪船數艘,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此揚長而去。
李邦華帶二百多鄉勇,棄船步行奔襲至此,知縣的第一反應是緊閉城門。
好說歹說,總算讓李邦華進城,卻又勒令鄉勇駐紮城外。
這也算是守規矩,客兵一般不得入城。
可是,李邦華以巡撫命令,讓永新知縣趕緊出糧徵船,卻被一直拖著不辦事兒。
縣裡沒糧,秋糧剛徵上來一些,就被匪寇搶得精光。
知縣答應李邦華,一定幫忙籌集糧草,士紳們卻個個哭窮。就連船隻,也只徵到兩艘小船,大船誰都不願借出。
“這是欺我軍紀太好啊!”
李邦華被晾了好幾天,終於忍不住要發作。
兩百多個鄉勇,一路從瀘水迂迴而來,沿途可謂是秋毫無犯。在李邦華的約束下,甚至莊稼都不去踩,借用百姓的稻草鋪床都會歸還。
太安分了,太善良了,以至於誰都不怕他們!
“鏘!”
這位五十歲的前任兵部尚書,突然拔劍而出:“隨我去碼頭搶船,不要濫殺,一條船殺一人立威!”
鄉勇們早就憋了一肚子火,跟隨李邦華衝到碼頭。
李邦華分配了殺人名額,只能由誰出手殺人。其他鄉勇不敢違抗,卻變著法洩憤,衝上船就一陣拳打腳踢。
搶船之後,留下部分鄉勇守著,李邦華又親自帶兵去縣郊搶糧。
第一個被搶的,就是永新守禦千戶所的千戶!
接著又搶了一個地主,為了立威,前後接連斬殺十餘人。
李邦華帶著糧草上船,選了一艘大船為座艦,站在船頭喝令:“出發!”
這荒唐世道,守規矩還真辦不成事。
知縣站在城樓上,被嚇得面無人色。他並非一味拖延,而是真的無糧可徵,自己掏銀子買糧又捨不得。
順流而下,一日便至天河鎮。
這裡兩岸全是大山,中間有一條禾水穿過,村鎮多在山腳沿河地帶。
夜色降臨,不敢繼續行船,因為此段水流湍急,而且河中還有一些暗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