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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變,欲以此事激我憤怒,故如是也。今盡力徵之,雖得其女,諒不久而亡,反成災患。無論與何人,亦不能久。啟釁壞國已極,死期將至矣。"
諸王臣反覆諫之,必欲興兵;太祖曰:"吾以怒而興師,汝等猶當諫之,況吾所聘老女為他人娶,豈有不恨之理?予尚棄其忿恨,置身局外以罷兵;汝等反苦為仇校,令吾怨怒,何也?聘女者不恨,汝等深恨何為?豈因忿遂從汝等之言乎?汝等且止。"言畢,令調到人馬皆回。
諸王臣奏曰:"此女迄今三十三歲,已受聘二十年矣。被大明遣兵為夜黑防禦,夜黑遂倚其勢,轉嫁與蒙古,今可侵大明。"
太祖不允……
按:如上實錄,太祖所謂"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與我而與蒙古"一語,當系後來修實錄時所加。太祖當時必不致作此語,當時御史翟鳳翀巡按遼東時,主張根本不管他們的"家務",疏稱:"以天朝作外夷撮合,名汙而體褻。"可以反證明朝絕無令葉赫以"老女"予蒙古之事。天聰修實錄所以加此語,無非以此與"告天七大恨"相呼應,以見其"造反有理"而已。
太祖之不欲興問罪之師,乃是老謀深算,因為葉赫之結蒙古,一方面恃以為援,另一方面亦是故意激怒太祖,希望滿洲興兵,則不但葉赫與蒙古組聯軍,足以相敵,而且明朝亦一定會從清河、撫順發兵,東向夾擊,危亡立見。
同樣的,太祖不欲伐明,亦是怕葉赫與蒙古拊其背;決定"固疆宇、修邊關、務農事、裕積儲",自是持重的做法。
可注意的是,此後事態的發展,第一,三個月以後的閏八月,長子褚英因罪為太祖所殺,所得何罪,迄今不明,只有就官書中現存的記載去猜測。《東華錄》順治五年三月"幽系肅親王豪格"一條下記:
諸王貝勒貝子大臣會議,豪格應擬死;得旨:"如此處分,誠為不忍,不準行。"諸王大臣復屢奏言:"太祖長子亦曾似此悖亂,置於國法。"乃從眾議,免肅親王死,幽系之,奪其所屬人員。
是則褚英的罪名與豪格相似。按:豪格為太宗長子,順治異母兄。入關後平四川,斬張獻忠於陣,但與其叔攝政王多爾袞不和,削爵繫獄,其妻且為多爾袞所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