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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的矛盾:
許:趙樸齋盡買其書而焚之。(顯然出單行本時趙尚未死。)
魯:趙重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輟筆。趙死後乃續作全書。
許:作者曾救濟趙。
魯:趙常救濟作者。
許:趙妹實曾為娼。
魯:作者誣她為娼。
胡適又指出韓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應鄉試,與暢銷作家海上漱石生(孫玉聲)同行南歸,孫可以證明他當時不是個窮極無聊靠敲詐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孫。次年二月,頭兩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個月後出單行本。
有因得“重賂”而輟筆的時候?
又引末尾趙二寶被史三公子遺棄,吃盡苦頭,被惡客打傷了,昏睡做了個夢,夢見三公子派人來接她。她夢中向她母親說的一句話,覺得單憑這一句,“這書也就不是一部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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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九個字,字字是血,是淚,真有古人說的“溫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風格!這部《海上花列傳》也就此結束了。
——胡適序第三節
此書結得現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時代前面,不免又有點心虛膽怯起來,找補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諸人下場,假託有個訪客詢問。其實如果有讀者感到興趣,絕不會不問李浣芳是否嫁給陶玉甫,唯一的一個疑團。李漱芳死後,她母親李秀姐要遵從她的遺志,把浣芳給玉甫作妾,玉甫堅拒,要認她作義女,李秀姐又不肯。陶雲甫自稱有辦法解決,還沒來得及說出來,被打斷了,就此沒有下文了。
陶雲甫唯一關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絕沒有逼著弟弟納妾之理,不過他也覺得浣芳可愛(見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將來會懊悔,也許建議把浣芳交給雲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點再說,還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會堅持名份未定,不能讓她進門。僵持拖延下去,時間於李秀姐不利,因為浣芳不宜在妓院裡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讓他收作義女了。
浣芳雖然天真爛漫,對玉甫不是完全沒有洛麗塔心理。納博柯夫名著小說《洛麗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遜主演——寫一箇中年男子與一個十二歲的女孩互相引誘成奸。在心理學上,小女孩會不自覺地誘惑自己父親。浣芳不但不像洛麗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於低能兒童,所以她初戀的激情更百無禁忌,而仍舊是無邪的。如果嫁了玉甫,兩人之間過去的情事就彷彿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