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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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其事,互不勉強,該幹嘛幹嘛,反倒都樂得輕鬆。好在程錚雖然愛玩,但極有分寸,他在單位裡從不張揚自己的家世,不過明眼人都能從他舉止談吐中看得出來他家境不俗,加之外形氣質皆出眾,不刻意招惹他時性格也算好相處,因此在同事朋友圈裡相當受歡迎,各種場合中矚意他的女孩也不在少數,而他在男女之事上一向態度明朗,玩得再瘋也不越雷池一步,並且大大方方一再表明自己乃是有主之人,旁人儘管對他甚少現身的“神秘同居女友”的存在持懷疑態度,但見他明確堅持,也均預設他的原則。在外時,韻錦絕少打電話催他返家,反倒是他倦鳥知巢,見時間不早便及時脫身回家。其實不是沒有遺憾的,有時看著同樣有老婆或者女友的朋友、同事被家裡的電話催得發瘋,他心裡甚至會生出幾分羨慕,他隱隱中期待著她能表現出離不開他的姿態,可不管他回多晚,她都只給他亮一盞夜燈,或者先睡,或者做別的事情,從未苛責於他。
除了性格上的截然不同外,程錚是含著金匙出生的人,自幼家人親朋無不把他捧在手心,自然是十指不沾陽春水,在家裡時各類雜事都丟給老保姆,就連在北京念大學的四年裡,父母心疼他獨自在外,也在學校附近給他買了套房子,一概生活上的瑣事都有鐘點工打理,饒是如此,每隔一段時間,自幼帶大他的老保姆都要不放心地上京照顧他一陣。現在跟韻錦生活在一起,當然不願意有閒雜人等叨擾,所以家務上的一切事情統統都落在了韻錦身上,他竟是連一雙襪子、一雙碗筷也不肯親自動手洗的,更別提日常的做飯打掃了。韻錦家境自然遠不如他,可從小在家裡,尤其父親在世時也是父母的掌珠,甚少像現在這樣裡裡外外地操持,剛生活在一起的時候,她先是受不了程錚在家務事上的白痴,兼之自己在這方面的確比他得心應手,便順理成章地攬下了所有的事情,天長日久,難免感到有些疲憊,尤其是偶爾下班得比較晚,回到家往往看見他大少爺窩在電腦前打遊戲,或者乾脆在單位賴到比她回來的時間還晚,一見到她就抱怨肚子餓,氣得無話可說。她也試過賭氣自己也什麼都不幹,飯也不給他做,衣服也不給他洗,房間也不收拾,看他怎麼辦。誰知他硬是看著屋內亂成一團也視而不見,沙發上堆滿了東西撥開就坐,衣服累積到再也沒有替換了便扔給物業附屬的洗衣房,內衣褲索性就穿過一次就扔,沒飯吃就更簡單了,樓下附近多的是餐廳酒樓,一個電話外賣就可以送到家。最後往往是韻錦實在看不下去了,只得敗下陣來,繼續做他的免費女傭,末了還要被他奚落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