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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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不認為我有權利拿走石頭,我覺得把這塊石頭從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盜竊罪。不,我只不過把石頭拿起來,好好摸摸它,感覺一下它的質地,證明這塊玻璃石頭的確存在。
我看著石頭下的東西許久、許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腦子得花一點時間,才能真正意識到是怎麼回事。下面赫然放著一個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膠袋中,以避免弄溼。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齊的字跡。
我拿起信封,把石頭放回安迪和他已過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親愛的雷德:
如果你看到這封信的話,那表示你也出來了。不管你是怎麼出來的,總之你出來了。如果你已經找到這裡,你或許願意往前再多走一點路,我想你一定還記得那個小鎮的名字吧?我需要一個好幫手,幫我把業務推上軌道。
為我喝一杯,同時好好考慮一下。我會一直留意你的情況。記住,“希望”是個好東西,也許是世間最好的東西,好東西永遠不會消逝的。我希望這封信會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時候,你過得很好。
你的朋友
彼得·斯蒂芬
我沒有當場開啟這封信。一陣恐懼襲來,我只希望在別人看到我之前儘快離開那裡。
回到自己房間以後,我才開啟信來讀,樓梯口飄來陣陣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類的食物,美國每個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幾乎都吃這些東西。
看完信後,我抱頭痛哭起來,信封裡還附了二十張新的五十元鈔票。
我現在身在布魯斯特旅館,再度成了逃犯——違反假釋條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沒有警察會大費周章地設定路障,來逮捕這樣一個犯人吧——我在想,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手上有這份稿子,還有一個行李袋,大小和醫生的醫藥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財產都在裡面。我有十九張五十元鈔票、四張十元鈔票、一張五元鈔票和三張一元鈔票,還有一些零錢。我拿一張五十元鈔票去買了這本筆記本和一包煙。
我還在想,我該怎麼辦?
但毫無疑問,只有兩條路可走。使勁活下去,或使勁找死。
首先,我要把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後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樓去,結賬離開這家廉價旅館。然後,我要走進一家酒吧,把一張五元鈔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給我來兩杯威士忌,一杯給我自己,一杯給安迪。這將是我從一九三八年入獄以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