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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年代很少人家裡有車,都是靠步行,有一對兒小夫妻從不遠處走來,剛巧就路過了這個人暈倒的位置,然後二人將人帶回了家,照顧幾天之後,這個人漸漸的能正常活動了,不料好景不長,突然有一天村裡傳來了警笛聲,人嘛,犯事兒之後肯定是心虛,這個人以為是來抓自己的,於是就拉住了當時在其身邊的救助他的那對兒小夫妻的妻子,好巧不巧的是,兩人拉扯的這一幕剛好被剛剛走進家門的丈夫看到了,但是這個人的整個精神狀態都被外面時遠時近的警笛聲給吸引住了,絲毫沒有覺得自己此刻行為的不妥,當時好像聽到妻子向丈夫解釋了,但是也確實也沒有多留意,後來這個人感覺此處不安全,就離開了。但人雖然離開了這家,但是也沒有走多遠,後續雙方之間還能時不時地碰面,後來聽說這家生了老二,這個人還寄過來一筆大額的禮金表示感謝。前段時間,他落網了,這家的老二由於之前和他保持聯絡,聽說他的事兒後再加上自己家遇到的這些破事兒,前幾天去看守所會見過這個人,這個人才聽說他家現在這個情況,想著自己反正也這樣了,不如就將自己的剩餘積蓄能幫他們家一些是一些吧。”
說完這段話,陸舜曦和李珊二人雙雙陷入了沉默中,李珊的思緒一直隨著陸舜曦的話再轉動,聽到說那個老二去看守所會見過這個死刑犯了,而且從陸舜曦話裡話外的意思中可以聽出他們確實確定了去看守所的這個老二應該就是現在自己代理的這起案件的被告人之一-也就是調解那天到場的那個男性,但是出於自己的職業習慣,李珊還是想再透過姓名等再確定一下,但是看到陸舜曦一副情緒不高、不想說話的樣子,李珊覺得恐怕此時不是刨根問底兒的時間,而且從法律層面講,在調解階段,原被告可以私下進行協商,所以,李珊覺得暫且先將陸舜曦描述的略微帶些故事性的情節放一放,等晚些回家自己設法聯絡上王老夫婦的二兒子後側面打聽一下再說,可是按理來說在案件審理階段,所有未經舉證質證的事實情節都屬於保密範疇,所以自己在問的時候還真得研究一下措辭。
許久,陸舜曦在調節好自己的狀態之後,居然主動問道:
“李律師?”
李珊此時其實更疑惑的是告訴陸舜曦這些事兒的那個人究竟和現在被抓的這個人有什麼關係?一個死刑犯居然能將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生活瑣事記地這般的牢靠,而且還願意將事情的經過全盤托出,那這個直接和看守所的死刑犯進行交往的人,究竟又和陸舜曦有什麼關係?陸舜曦將這些還處於保密階段的內容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