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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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吵得腦髓也開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蟻噬的劇痛裡,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爹,穿紅衣騎白馬,笑得那般開心,甚至連看都沒有看自己一眼,就興沖沖地前去接新婦。
所有箱子都裹著絲滑的紅綢,有些被風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們踩得一片髒汙,鳳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間,她沒有買過一塊新的布料。
“你這傻小子。”旁邊有個大嬸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譚大人娶親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麼?小心被管事的看見了又捱罵。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孃呢?”
“死了。”鳳小金透過遮住眼的水霧,看著那瀟灑騎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嬸有些後悔,放輕聲音道,“是我不該問,快別哭了,那你住在哪裡?”
鳳小金推開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認那個爹了,哪怕對方還有那麼一絲絲的可能,願意認自己。他也不願意將自己與孃親這八年來所受的苦難再複述一遍,用來換取那座豪宅官邸裡的人們或獵奇、或憐憫、或驚訝的廉價同情,更何況或許根本連同情也不會有,自己只會像一條野狗一樣被趕出去。
那一卷滾落在地的紅綢,孃親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買得起。鳳小金一邊走,一邊入魔一般地想著,當自己在那座豆腐坊裡,正因為遺失一枚銅板而飢寒交迫、遭受虐待時,譚府裡的人正在做著什麼。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憤怒,而在焦躁與憤怒過後,又感覺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屍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揚揚的大雪之中,腳上不合適的鞋子掉了,也不覺得冷,直到後來一頭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為自己會死,但最後還是醒了過來,醒在了一座搖搖晃晃的馬車上,周圍是一圈酒氣沖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們甩了。”
他們聊著天,哈哈大笑,領頭的男人見鳳小金醒了,便將他拎了起來,又丟了一壺酒過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個無家可歸的,走吧,隨我去東邊討生活。”
鳳小金捧著酒壺灌了一口,將他自己嗆得直咳嗽。
他沒有問對方是誰,但光憑那一句“將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們是朝廷的敵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謂“爹”的敵人。
鳳小金說:“好。”
從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聞風喪膽的惡匪。
他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