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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和我講話,我也不怎麼和她講話,那時算是為數不多的幾次,我和她表達我的想法。
我高興得和她說我看到我親伢了,我說他從火場中救了我,我說我不能和她下去就,我說我要去找他。
那時我們還躲在一個小旅館裡,那年頭手機還沒完全流行實名制,不用證件就能入住的小旅館也比比皆是。
陶蘭才剛洗完頭,用一條白毛巾包著頭髮,依靠在沙發,手裡夾著一根菸,對我的話充耳不聞,自顧自的吐煙,只當我在鬧小孩子脾氣。
我再度又和她重複一次,而她依舊頭也不抬,對我的話不做任何回應,然後……我就自己走了啊。
我一直認為上天還是眷顧我的,所以只是漫無目的的散步,走到一個操場時,居然真的看到了那個人。
雖然我不記得他的臉,但很奇怪,我真的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一點都不懂籃球,也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幹嘛的我居然耐著性子坐在邊上的臺階上看了整整一下午。
看他抱著球靈活躲閃開想要攔截的人,輕盈躍起,衣襬翻飛間露出半截白皙腹肌,隨著籃球一次次碰撞著落入籃筐,周圍人紛紛歡呼,我也跟著鼓掌。
為什麼鼓掌?
不知道。
反正就覺得他真厲害。
崇拜的心情好像就是從這裡開始一點點滋長的,快散場時,他從別人手裡接過了水,仰頭大口大口喝著,喝完撩起球衣的衣襬隨意的擦額頭上的汗
眼看著他就要跟朋友們勾肩搭背離開,而那時對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突然跑過去,攔在他身前。
他可能是心情好,也可能是以前就有小孩問他討要過零食,所以他才會隨手摸摸我的腦袋,無比自然地從口袋裡翻了幾顆糖熟練地打發我。
“喏,吃顆糖,一邊玩去吧。”
他給了我五個顆,其中兩顆牛奶味的奶糖和三顆水果味的硬糖,硬糖分別是青葡萄味,草莓味,蘋果味。
很甜。
是過去好多年都能記得的那種甜。
#5
樓主:管理員033
[圖片5.JPG]:
後來我又去找了他兩次。
第一次沒看到他。我失落了很久,後悔上次應該和他說說話的,而不是被他摸了摸腦袋就像被封印住一般,太沒出息了。最起碼也應該問問名字的,他肯定不記得我是誰吧,畢竟那一次,他甚至都沒有低頭看我。
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