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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最點了點,“剛才我們在樓下聽到黃女士用鄒明朗來嚇唬小孩。”
何先生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黃女士有些尷尬地笑了笑,“讓二位見笑了。”
何先生說道:“鄒明朗就住在23樓,他這個人……有點奇怪。”
“怎麼奇怪?”姜楠好奇地追問。
“他對小孩的關注格外強烈,有時候可以一整個下午待在小區樓下盯著玩鬧的孩子。”何先生說道。
黃女士立馬補充說道:“有一次我親眼看見他盯著幾個小孩,臉上的笑很古怪。我當時就被嚇了一跳,然後拉著我的孩子走了。”
陳最問道:“那小孩為什麼會怕他的名字?”
“就一年前有一次,鄒明朗不知道發什麼瘋,抱起一個小女孩就到角落。要不是小女孩哭得太大聲,正在玩手機的家長髮現了,恐怕真要遭殃。”
黃女士給陳最和姜楠說一年前的事情,繪聲繪色,“鄒明朗竟然把那小女孩的褲子給脫了……”
“當時,小女孩家長髮現的時候,差點都要崩潰了。等帶著孩子去做檢查,發現鄒明朗還沒來得及對小女孩做什麼之後,小女孩的家長才帶了一群人到鄒明朗家,把人狠狠教訓了一頓,然後把他告上法庭。”
“只不過,因為那個角落是監控死角,監控裡只能顯示他把一個小女孩拉走了。而且,小女孩的褲子被脫的畫面,也只有小女孩的父親看見。再加上他們還把鄒明朗打進了醫院。於是,這個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姜楠聽得眉頭緊皺。
“再後來,小女孩那家人見沒辦法讓鄒明朗坐牢,就乾脆用了點手段,到處宣傳他是戀童癖。小孩子們雖然不知道這個詞語是什麼意思,但就跟我們小時候家長總是用狼外婆和警察叔叔來嚇唬我們一樣,對鄒明朗產生了懼意。”
黃女士繼續說道:“後來鄒明朗還反咬一口,把那些平時會說他的人一起告上法庭,說是損壞他的名譽權。這件官司之後,大家就把鄒明朗喊成‘鄒叔叔’,沒有連名帶姓,避免惹上麻煩。”
姜楠:“……”
如果黃女士沒有撒謊,那這個鄒明朗又是一個變態。
她順著幸福之家案的思路去想,這會不會是……親人為自己的孩子報仇?
如果是這樣,那個差點被鄒明朗得逞的女孩的家長,會不會就是兇手?
姜楠覺得思路有些順得過分,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她自己的猜測。
於是,姜楠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