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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了一下,“……!”
龐毅在,誇獎的話不好說。
但陳最自己也沒想到自己的手比自己的思緒還快。
就像是蓄謀已久,好不容易找了個合適的機會。
姜楠眨了眨眼睛,陳最僵硬的手臂回溫,若無其事地收回。
他看向龐毅,自然得毫無破綻。
“你怎麼知道他不可能是兇手?”陳最繼續說正事兒。
姜楠也若無其事地摸了摸發燙的耳朵,一副一本正經的模樣看著龐毅。
龐毅還深陷在自己剛才脫口而出的話的懊惱中,根本沒注意到坐在他對面的兩人剛才做了什麼。
“他、他……”
龐毅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姜楠趁機問道:“所以你確實認識一個手臂燒傷的人是嗎?”
她掏出小本本,準備記錄,“你可以說不認識,但你剛才的反應我們也會如實告訴蕭警官,如果到時候那個人真是兇手,你就得承擔包庇罪。”
“根據《刑法》第——”姜楠卡殼,求助看向陳最。
陳最自然接話:“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