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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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就是最菜的那一批裡面的一個。
第三本作品,那本破壞者,大概是笨淡寫的最不好的一本了,因為那成績連第一本300都沒比過,最多最多也就是個五五開。
這是個什麼概念呢?
每個月的稿費,算上全勤也就勉強夠交個房租和水電費,有時候還不夠。若是還有剩,剩下的錢最多的一次,只夠拿去買上一個饅頭!
也還行,雖然吃不上飯,但好歹回本了不是?
所以,為了吃上飯,笨淡去找了個9106的工作。
這種時候,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應該放棄碼字。和工資相比,稿費就是個不安定還菜的臭弟弟!更不用說,碼字還要削減睡眠時間,要是早上上班不清醒,什麼時候把你開了都不奇怪!
但笨淡這人,別的沒有,就是頭鐵。
我菜那就菜吧,事實擺在那裡,不是你不願意就能改變的。可就算這樣,我還是想要寫書。
因為我喜歡。
寫書的時間雖然常常是煎熬的,但卻是我最喜歡的。在深夜裡一個人安靜思考的短暫時光,對我來說是十分值得珍惜的時間。因為這能讓我忘卻痛苦和煩惱,沉浸在自己構築的世界裡。
沒什麼,了不起迴歸初心,我只寫給我自己看就是了。
期待別人來肯定自己是不現實的,所以,我來成為我自己最後的希望。
這本書,因為笨淡自己犯的錯,資料也沒起來,估計成績還比不過破壞者。但沒關係,質不行笨淡還有量。雙開的話,這次起碼能湊出個飯錢來。然後再加上上班的工資,笨淡每個月說不定還能有點積蓄。
——笨淡向來相信一件事,努力的人是最為閃耀的。
就算他的表現再不堪,再怎麼滑稽可笑,只要他能超越上一刻自己,他就比誰都更為閃耀。
何必要去和擁有天賦的人比呢,那根本就連自取其辱都算不上。所以,要較量的物件只有自己。
只要能勝過自己,哪怕笨淡是獨自一人,連家人這種“基礎”的後盾都沒有,也能挺起胸膛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
我要證明給我自己看,我想要做的事情,絕對不是錯誤的。
就算有一群傻逼追著我噴了三本書,給每一個支援我的人拼命點黑,成天私信轟炸導致我決定再也不看私信,也不可能讓我滾出這個網站。
你們比boss口氣都大,可你們難道真以為自己說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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