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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團級幹部,復員退伍後先是在某單位辦公室,然後是單位副職,很快扶正。
那單位管理當地的交通建設、車輛營運、汽修廠、駕校、客運汽車站、駕校等等。
我那時候都不敢坐除了公交車之外的交通工具。
因為計程車司機不收我的錢,就算我不認識那些司機,但他們都認識我。
我從來沒有狗仗人勢,但我不可能沒沾過我父親還有家裡親戚的光。
我不想,但他們不允許。
如果我天生不是這種人,那時候的我在當地可以橫著走。
可我卻天生就是這種特立獨行的人。
因此,誰都知道我爸有我這樣一個怪物兒子。
這讓我父親很惱火,很沒面子,即便我成績優異。
我爸農民出身,參軍入伍,戰場上是尖刀排排長,得過二等功和三等功。
野戰軍轉內衛後,在嚴打和救災期間也獲得三等功。
雖然沒能如他所願在軍隊一直待到退休,但回到地方也坐上一把手的位置。
他拼搏大半輩子,距離副市長只有一步之遙的時候,卻因為我的間接影響毀於一旦。
因此,這個原本就不喜歡我的男人,對我充滿憎恨。
我的間接影響是,我拒絕與某個上級領導侄女相親戀愛。
那個女孩兒非常生氣,告訴她媽,我把她睡了。
我發誓,我真的沒有碰過她。
我其實並不確定到底是不是我的關係,但我爸堅定認為就是因為我。
我從小就知道,我爸想要的兒子,是像我表哥那樣。
我表哥屬於那種很懂人情世故,願意和大家打成一片,處事圓滑的人。
我表哥就算是學習成績一塌糊塗,也不妨礙局座強迫我將他視為榜樣。
我沒有遵照我父母的要求,我父母自然也不會向其他父母一樣,想方設法為自己的孩子鋪路。
我父母認為,我這種怪物,幹什麼都沒出息,混口飯吃就行了,別動他們的一分錢。
我的事,與他們無關,這是我父母對我的一貫政策。
無所謂,我不在乎。
我更願意自己待著看書,做個透明人,最好所有人都把我忘了。
最終結果,就是我父母任由我自生自滅。
我爸在聽到我叫他局座後,只是冷漠問我有什麼事?
我直接問他關於1998年那連續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