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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在城的四個方向開店。如果有人違約,就先斷了利塞小鎮的香料,再請城主府決斷此事。”
可惜他是個好人,不做打打殺殺的事,不然在這個律法管不了權貴和資本家的世界,殺雞儆猴也是個很好的辦法。
莫恩他們這幾年跟城主府的關係維持的還不錯,加上他們每年上交的越來越多的稅,以及酒館和利塞鎮特產吸引來了越來越多的旅人和貨商,需要一點小幫助的時候,相信城主府還是願意站在他們這邊的。
莫恩點點頭,又道:“前幾天有來自聖卡斯托城的旅人路過,提到如果我們把店開到王城,一定會生意爆火,少爺,您對這件事有什麼想法嗎?”
艾爾菲斯總覺得這小子躍躍欲試的樣子不像是在說開分店,而是去攻城。
他輕笑一聲,“王城嗎?還早著呢,不急。拉斐城的生意穩定之後,莫恩去近一點的大城市,亞特城開個食宿一體的店吧。”
剛開始接觸格雷大叔的時候,艾爾菲斯還想著只是找個老實人合作一下,靠吃紅利賺點錢,然後當條低調的鹹魚,免得哪天不小心招惹上得罪不起的權貴或者引起那個把他扔河裡的女人的注意。
不是他太膽小,這張臉還真挺引人注目的。
誰知道這小酒館生意做著做著,就往連鎖店的方向發展了呢……
艾爾菲斯吃著面,思考了兩秒事情怎麼會發展成這樣——都是因為閒啊,又沒有學可以上,閒的他只能搞事業和養孩子了!
他現在年齡還小,不適合露面做事,莫恩今年十六,再等兩三年,找幾個熟悉的大人陪著一路,還是可以放出去闖蕩一番事業的。
至於他自己,就做一群成功富商背後的男人好了。
今日艾爾菲斯沒有在酒館久留,吃了飯後就和威爾大叔一起去城邊的一處馬場了。
他們挑選、試騎,終於選定五匹三到六歲,脾氣又比較溫順的馬。
他們之後要教鎮上的幾個年輕人騎馬,脾氣太烈的馬恐怕沒有耐心讓一個個的陌生人馴服自己。
“艾爾,八十金不能都讓你出,我和你平攤。”
威爾知道艾爾菲斯這幾年賺了不少錢,但也是真的沒想到小孩兒居然面不改色地遞出裝著八十金的錢袋付了買馬的錢。
馬匹貴是貴,但他和艾爾兩個人都能靠它們再獲利,怎麼能讓一個小孩兒出了所有錢。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威爾大叔,我實在沒那個耐心養馬,乾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