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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實實在在地存在著,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群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作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淡淡地對主賓說一句:“談小姐不會喝酒。”然後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我偶爾還是會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記了初戀。每一段戀情即使無結果,也不會毫無用處。瞧,我曾經那樣介懷我的十年,但是現在,我終於放下。但想起向楠時,心口有一點鈍鈍的痛,需要一些力氣一些時間才可復原。
<h3>(二)</h3>
每當這時便會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時看到她,彷彿看到鏡子中的自己,卻是同途殊歸。她身上有某種我欣羨的特質,學習了很久,到底學不來。
我很喜歡沈安若。就算不為別的,只為她能折騰到我那無所不能的師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見她,容貌秀麗、聲音清柔,個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歡她,也找不出討厭的理由。但她也並不特別,把這些年來在程少臣身邊出現過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並不起眼。
我感興趣的是她的態度。她從不曾打過程少臣的辦公電話,也不曾到公司來。按說,我那上司常常會鬧失蹤,遍尋不到。程少臣當她是萍水相逢的過客,她其實也當他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縱,那她可真是厲害至極,因為我家上司才是玩這遊戲的箇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對抗的人,即便商場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沒有算計。
倒是沒想到他們真的結了婚,當然更沒想到他們竟然會離婚。我本以為他們那樣的波瀾不驚,才更有可能天長地久。
離婚後程少臣出了國,走得甚為倉促,不像是要去談公務,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總會是受傷更嚴重的那一個,因為真的擔心她,或許也有一點點原因是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