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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塊錢了,先搬先拿錢。
這麼一來,他們怎麼會不願意?畢竟現在他們在這住著也得給租房錢的,這個房子可不是分配給他們的。
而這會兒我願意給錢,對他們來說自然是一件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了,反正不管租住在哪都要付錢,為什麼不搬走去住另外一個地方,然後再白拿一份錢呢?不過這麼算下來,加上這個錢的話也就還是大概一千三才買下這個四合院了。”
程荔月沒有想到她媽的辦法這麼簡單粗暴,不過這樣做也的確管用,只不過要是這些人拿錢走了又回來繼續耍賴怎麼辦?
黃從雲也是看出來閨女的疑問的,很有把握地說道:“這個是不用擔心的,我特意讓他們跟我去房管局那邊簽了契約的,到時候他們要是耍賴,我們這邊再使出點強制措施也是師出有名了。
再者說我們已經算是厚道的了,讓他們搬出去還給錢呢。要知道這會兒可是有不少房主直接找一些地痞流氓把他們往外趕呢,房管局可不管房主和租客的事情,被趕了也沒處說理。”
“那賣給我們房子的這個房主怎麼沒有找人趕這些租客的?要是那樣做了,這個房子價格應該就還能賣高一點吧?”程荔月好奇地問道。
“找人來趕也是要錢的,而且萬一一回趕不走,這還要花二份錢。這最重要的還是這房主成分不好啊,他才下放完回來呢,也沒個關係後臺,哪裡還敢鬧事?就怕再有個什麼事又下放了。那些敢找地痞流氓趕人的,都是點子硬的,人家不怕事。”黃從雲解釋道。
程荔月她是知道運動是徹底結束了,不會再恢復了,可是這個年代的人不知道啊!這十年多的烙印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抹掉的。
這會兒簡單一點地來說,這個房主已經被嚇破膽了,猶如驚弓之鳥一般,半點風頭不敢出,哪裡敢找人來趕租客呢?最後也只能透過賣房把這些麻煩事轉接到下一任房主手上,趕緊拿錢走人了。
不過大概也正因為這會兒房主和租客關係複雜,房子才會這麼便宜,要不然估計真的就是她印象裡的那樣,需要花上大幾千才能把房子拿下了。
而黃從雲這會兒還猶自說道:“說起來還有更便宜的呢,一間房不到幾十塊就賣,就比如正房兩三間也就是一兩百塊錢,一個四合院加起來最多也就七八百,這樣的四合院是建國前的,主人早就沒有了,建國以後就收歸國家了,後面分配給了當時第一批的工人。
只是這樣的房子產權不清不楚的,裡面住著的三四戶人家每家都有產權,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