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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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日影小時候的確幹過蠢事。
當時他才十一歲。一個小孩子, 在沒有力量的前提下,是沒有自保的能力的。
這是在孤兒院時,千秋日影就懂得的道理。
在強調一次, 御槌高志是個混蛋。是個糟透了的,就不應該存在這個世界的混蛋!
千秋日影一點也不想回憶自己小時候到底經歷了什麼, 但他絕不會忘記,自己在幼時恍惚之間拿著小刀狠狠對著自己的手腕紮下去後, 被養父母發現時,他們臉上的驚慌和恐懼。
雖然當時在中心辦理了住院手續, 但是定期他還是能回家一趟的。
所以好不容易回家一趟, 養父母還沒有來的時間開心, 沒來及和他說話, 就著急地再一次將他送往了醫院。
養母跪在病床邊哭著對他說不想治療也沒有關係,不叫阿陽也沒有關係, 媽媽這就給你改名字, 叫什麼都好,不承認是她的孩子也沒有關係。在醫院不開心的話,我們這就辦理退院手續, 媽媽和爸爸都不上班了,我們都陪著你, 我們一家去旅遊好不好, 你想去哪裡都沒有關係。只求求你, 不要再傷害自己了。
當時養母的裙子上, 還染著日影流出來的血,頭髮凌亂, 臉上的妝都花了, 平時一直溫婉大方的女性, 在日影的面前流露出了母親的脆弱和狼狽。
養父站在床邊,向來嚴肅沒有表情的臉上,那雙眼睛卻也是通紅的。
他已經讓這對溫柔善良的夫婦忘記了自己真正的孩子。為什麼他現在還能以那個孩子的名義,做出讓他們傷心的事情?
渾渾噩噩的日影猛地清醒了,他頭一次在養父母面前大哭了出來,將所有的委屈難過都以淚水發洩了出來。可是他什麼都不能說,不能說御槌高志是個大壞蛋,不能說他身上真的好痛,不能說他想逃跑,不能說他好害怕。
因為千秋日影那被淚水模糊的雙眼,看到了站在病房門口,對他露出了微笑的穿著白大褂的御槌高志。
他對養父母的愧疚,讓他無法獨自一人地逃離——異能力者和普通人之間的差距太大了,他的養父母只是普通人,他們沒有能力在御槌高志的威脅下活下來。
也是再次之後,千秋日影學會了在養父母面前展露開朗的笑容,他再也不否認自己的身份——至少在表面上如此。
而養母也遵守了她自己所說的話,給日影改了名字。這是日影后來才知道的。
千秋日影在知道這件事的時候,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