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要你(無我不歡(九))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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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
別墅裡, 男人轉著手機,不鹹不淡地問道。
“是,我親眼看見他們走進民政局的,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些什麼, 所以回來請示您。”
“她和誰結的婚?”
“渡衡的周律師。”
金在睿眼睛眯了眯, 周渡啊。這種時候還有膽子接觸覃櫻的, 恐怕就只有那個人。
三年前他就聽說過這個律師, 三年前的塢城,並非金家一家獨大,還有一方勢力,叫汪承,這個汪承放高利貸起家, 手上不太乾淨, 像條隨時會咬人的惡犬。
當年汪爺的名號不小, 後來說倒就倒了,聽說進去以後判了死刑立即執行,連死緩的機會都沒有。
那兩年國家嚴打, 汪承明而上的帳卻做得乾乾淨淨,按理不會如此, 可罪證慢慢被人翻了出來。
彼時金存謙還活著, 他告訴金在睿,是一個小律師在對付汪承。金在睿當時很不解:“他們無冤無仇, 那律師往死裡整汪承做什麼?”
金存謙搖頭:“不太清楚, 不過周渡這個人挺有手段的。以後要注意,本來就是搞法律的, 不成為朋友,也不能成為敵人。千里之堤, 毀於蟻穴。”
經年以後,金在睿成為金家當家做主的人,調查覃櫻時,終於把這條線串了起來:六年前,汪承逼死了覃櫻的父親,讓覃櫻母親成為植物人。當時十九歲的覃櫻被迫遠走他鄉。
而周渡之所以這麼做,源自於他愛覃櫻。
金在睿翻資料時覺得挺不可思議的,那份導致覃父死亡的資料從周渡手中流出去,可最後少年不顧一切地為她清掃障礙――他希望有一天,威脅不復存在以後,她能回來。
日復一日,當初的小律師成長為律所合夥人,覃櫻一直沒能回來,縱使汪承等人不復存在。如今只知周渡接一些無關痛癢的民法案子,連公司法都不碰,誰又知道,當初扳倒塢城汪爺的人是他呢?
一旁的廖三踟躕勸道:“二少,算了吧。當初你和太太鬧離婚,找過周渡,這人很敏銳,覺察了萌萌的死不對勁。他手上很可能有一些我們都不知道的證據,到時候會對金家很不利。”
金在睿盯著自己的結婚戒指,彎唇笑了笑,語氣嘲諷:“我怕他對我不利?我怕金家股份暴跌?廖三,我告訴你,這世上,我什麼都不怕。”
“要是你得判刑呢?”
“沒什麼大不了。”
他伸了個懶腰,“行了,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