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跡計滿了一個個人名:“這些,是張氏‘越訴者笞五十’之律後,因不敢上訴,而沉積在地方案牘裡的一個個冤犯,共有一百三十八位。如今,他們沒有一個還活著,就連揭露了當年寧武侯貪墨巨案的梧州知州李存志大人,也是因觸犯此條,而被張大人下令活生生地打死在牢裡。若非如此,李偲不會起義,京中不會調兵,蔡渢北襲篡位便不可能得逞,天下將免於動盪,四境亦不會屍橫片野。”
說完這段話,他再度提聲道:“若如此都不算‘禍亂社稷’,試問怎樣才算?”
這兩本寫滿冤死人名的簿冊被他再度拋入殿中,立即有官員拾起來翻閱。裴鈞見此,便乾脆將手中剩下的所有紙張一齊拋向殿裡,無喜無怒道:“眼下就還剩‘架空皇權、篡改政令’了罷?張大人,這些便是先皇數次重病期間,你仗勢越權簽發的所有政令。先皇的手跡我認得,張大人的手跡,我也認得。這些政令上的所有批文,一個字都不是先皇寫的,而全是張大人你無詔授權、擅自批覆——此事,太子殿下常伴帝側,他能證明。如此,還不叫‘架空皇權、篡改政令’麼?”
他看了面前兩個執著長槍阻攔他去路的侍衛一眼,諷刺地搖了搖頭道:“張大人口口聲聲捍衛法道,口口聲聲斥我為罪臣,可張大人之罪,比我尤甚,何以他在殿中為內閣之首,我卻被隔絕在外,受眾人非議呢?”
說到這兒,他看向大殿之中的姜越,微微一笑:“晉王爺,張大人之罪,罪證確鑿,他既說我應當被緝拿歸案,那他是不是也該認罪受罰呢?”
殿中的姜越似乎認真地思索一番,點頭道:“不錯,既然人證物證俱在……來人啊。”
姜越從座椅中站起身來:“宣刑部張三入殿,即刻將罪臣張嶺緝拿候審。”
殿中譁然一聲,張嶺身形一晃扶住椅子,只見站在殿門的裴鈞已讓在了一旁,殿外侍衛的長槍也不再阻攔。他看見自己的兒子張三帶著官差從殿外走入,一身透著凜然正氣,雙眼看向他道:“張大人,請隨下官移步。”
“你這個混賬!”張嶺氣急攻心,一拍身前條桌吼,“你竟敢勾結這反賊,自毀我張氏門楣!”
“是父親教我,大法為先,法不容情。”張三上前一步,神色不變道,“朝堂之上無父子,法網之下無世家。張大人,請您,隨下官移步受審!”
官差自張三兩側出列,上前將張嶺圍了起來。張嶺赤紅著眼睛看向不遠處的張三:“放肆!你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
張三眉心一顫,目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