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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是沒小說。
正經人誰寫小說啊!
「有用啊,有大用,你不懂,幫我問問看有沒有有衝突的,有衝突的就儘快解決。」方洪沒跟她解釋太多。
「好吧!」
劉天仙看向對面白人男律師,說了堆「嘰裡呱啦」的話。
白人男律師給她認真說明了下情況。
兩人交流的時間有點長,方洪就只能在旁聽天書。
過了會,劉天仙又對他道:「他說所有的版權都是合格並有效的,但有些是有衝突的,只是比較模糊,就是差異不明顯。」
意思很簡單,比如一個劇本,方洪是直接按成品寫的,但人家的劇本寫的時候是今天寫一點,明天又修改,這就存在相似處,但這個相似又不明顯。
畫稿也是同樣的道理,內容的東西好多本來就是慢慢寫,慢慢畫,推到重來都很常見。
但方洪不需要,他是直接搞出了成品,那別人創作時就很有可能跟他在某些內容上有重合。
那就可以要求對方禁止侵權!
因為方洪是完整的沒做修改,對方是不完整的,但對方會根據慣性朝著方洪的成品創作。
這就構成了侵權,是不被允許的。
如果相似度過多,可以按註冊的時間早判給誰。
「那伱讓他幫我重點看下《招魂》,看這部劇本和圖畫有沒有衝突。」方洪道。
這部劇今年年底就要開拍,他是去年年初註冊。
劉天仙根據目錄,找到《招魂》版權證書,前傾著身子,指著版權證書上的資訊,跟律師溝通了起來。
律師點了點頭,用筆記本查詢了下,隨後又說了一長串英文。
劉天仙對方洪道:「他說這部劇的故事跟個叫《沃倫檔案》的故事有點像。」
《沃倫檔案》?
方洪低頭沉思,想到前世《招魂》最開始就是叫《沃倫檔案》,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
是電影拍好之後,才改名的《招魂》!
也就是說,《招魂》名字目前是沒有的,但內容有諸多相似之處。
畢竟這部電影的劇本經過了多輪修改,就算被電影公司買去了,也還在修改。
而方洪又是去年年初註冊的成品版權,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對方修改就是在朝他的方向在修改。
「那你跟他說,我們可以禁止對方侵權嗎?」方洪道。
「這個比較複雜,是對方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