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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堂哥找了個差事,不知道他們肯不肯幹。
宋辰口中的差事就是幫他送湯。
在此之前,來宋家買肉湯底的商販都是自己送肉和骨頭,然後再將湯運走,這部分商販大多也沒有自己的牛車馬車,只能花錢租賃。
宋辰想著,反正這錢也是要花的,為什麼賺錢的不能是他呢。
再加上現在買湯底的人越來越多後,宋辰的這個想法越來越清晰了。
拿保安縣來說,那裡的常駐百姓相當於十來個小鎮百姓的數量,光一個攤位,肯定無法將生意包攬,畢竟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為了一碗湯,天天都從城南走到城北,城東走到城西。
所以從年前開始,縣城裡早就又多了一攤肉湯生意,兩個攤位離得很遠,幾乎不干擾,在多了一家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另一家的生意也沒有受太大影響。
但畢竟也算競爭的同行,兩家人互相不待見,平日來取肉湯送燉湯的原材料時,都是分開的。
如果是宋辰送貨,肯定裝在一輛車上,分別送給他們,差不多的路程,一趟就能送完,對方可以少給點運送費,但宋辰卻能收兩份錢。
縣城如此,更何況府城呢。
所以不久前,宋辰就買了兩匹馬兩頭牛回來,馬負責送遠一些的地方,牛負責送周邊幾個城鎮,農忙的時候,牛還能租給村裡人幹農活。
“送府城那一撥的遠一些,用馬車來回也要大半天了,早上天不亮就得出發,所以工錢也高一些,一天三十文,送附近幾個縣城鎮子的雖然近,但是量大,可能得跑兩個來回,一天二十五文錢,當然這是給堂哥你們的工錢,一個人趕車我也不放心,最好再找一個同村你們相熟的兄弟壓車,他們的工錢前者十五文,後者十三文。”
去碼頭、糧鋪幫忙扛包,一個壯勞力累死累活一天也就二十文錢左右,這是村裡男人們農閒時最好的收入了,但現在宋辰開的工錢比扛包更高,只是趕牛車馬車送湯底,這活兒可比扛包輕鬆多了。
至於壓車雖然工錢看上去少了不少,但問題是堂弟家天天都要送湯,等於天天都能有這份收入,但扛包的活兒,不是隨時都有的。
一天三十文,一個月就是九百文,將近一兩,就算是跑周邊,一個月也就七百多文,光是種地,壓根不可能有這個收入。
大夥兒不知道宋辰能靠這個掙多少錢,覺得宋辰這麼大方,純粹就是幫襯他幾個堂兄。
宋富貴的呼吸都急促了許多,他看向屋簷下說是納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