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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口水的小朋友,又看看自己手中的米糕,覺得破了案。不過,都做叔叔了,當然要大方,他伸手將米糕遞過去,“給嗷~”
荀柔不可置信的睜大眼睛。
被、啃、了。
他居然被啃了。
阿賢小朋友沒有啃糕,而是一口咬住他的手。
“鬆口!”說疼也不疼,就是感覺小牙在手背上磨磨得發癢,然後整個手都溼乎乎黏答答的。
“嗚嗚……”小朋友睜大懵懂如小鹿的眼睛,雙手抓緊著荀柔的手,就不鬆口。
這是被當成泡椒鳳爪還是紅燒豬蹄了?
耳邊聽著大兄爽朗的笑聲,在荀彧小哥幫助下,好不容易拯救了自己的荀柔,望著口水淋漓,印著四個圓潤牙印的手背十分呆滯。
“……阿叔?”小朋友伸手拽住荀柔的袖子,一臉無辜。
沒有!
沒有叔了、沒有!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其父攘羊,算是論語裡經典論段,本身比較複雜。
荀柔的說法不論罪刑,和古代律法是不太一樣,所以仲豫大兄是在哄他的啦。畢竟是小說不是社論,所以正文就不展開來細論了。
有位大佬說過:具體事情具體,東漢時代整個社會環境和現在肯定很不相同,所以就算要治理,方式也不能照搬現代的呀。
孔子崇尚用道德治理,在宏觀上不算錯,但是有些細節還很值得商榷。法治在那個時代,基礎不足,也沒法做到司法公正,所以保持社會穩定,對人自我約束的要求比現在更高,所謂君子慎獨,就是這個道理。
當時很多東西放到現在可能很難接受,但在那個時代背景下,其實是可以解釋的。
有為法學大佬說過:法律規定對應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理性人,因為人類本身就不存在絕對理性。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有量刑區間的存在。
連現代社會,法律也是允許血緣迴避的(不是助紂為虐哦)。在那個時代的生活方式下,這種做法違揹人情的程度比現代更嚴重。
法律本身的作用是工具,工具是為達到目的存在的,不是為了一定要用他存在的,如果社會真的能達到理想的“天下為公”,那麼這種工具是否正在使用,還是隻是擺在那裡,又有什麼區別呢?
當然,現在我們都知道,孔子一套理論失敗了,只是即使失敗,卻也不是沒有一點可取之處,對吧?。
第14章半年大瓜
漢代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