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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華翰是意外而亡的,生前並未留下遺囑,顧氏這麼大一份家業自然而然地就落在了顧華年和顧知周的手上。
再加上當年,顧老先生過世時,曾在遺囑中表明,將他名下的百分之七的顧氏股權留給女兒顧華年……
所以,按照國內現行的《繼承法》,和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權,哪怕顧華年立了遺囑,指名道姓地要把遺產留給顧知周,傅謹言都能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她名下的所有遺產,包括她從顧老先生那裡繼承的顧氏百分之七的股權。
但眼下,這個並不是傅謹言計劃的重點。
畢竟,繼承一個人的遺產先決條件,是這個人已經死了。
傅謹言摩挲著馬克杯的杯柄,漫不經心地一笑,“我母親這不還沒死麼,這件事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