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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點二十分。
A市幸福花園小區十四棟二十三樓。
一名普通的市民何先生在自己家門口撿到了一個人。
活的。
男人。
何雲舟低下頭,有些呆滯地看著自己腳邊的男人——
那是一個相當高大的男人,哪怕微微佝僂著身體躺在地上也能把門前的那一小塊地佔得嚴嚴實實。
從何雲舟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胳膊肘下露出來的半邊臉,但這也足夠了,光從側臉上來看那男人也挺帥的——不是那種普普通通的帥,是那種可以理直氣壯上鏡並且能把許多所謂小鮮肉踩在地上摩擦的那種帥。可以看出來對方並非純粹的亞裔,五官的深邃程度和精緻程度都堪比精心雕琢的人形偶,面板色素也很淡,白皙得彷彿是半透明的一般。一頭銀灰色的毛髮……不,長髮,紮成馬尾束在腦後,已經快散得差不多了,凌亂地貼在男人的面頰上。他身上是一件彷彿往外散發著“我很貴”電波的西裝,只不過這個時候已經因為那人大大咧咧躺在別人家門口的舉動而變得皺皺巴巴,而且還沾滿了灰塵。
但即便是這樣,那男人躺在地上時,依然給人一種精靈般的虛幻感——雖然精靈大概是不會癱軟在地動彈不得而且全身上下散發出令人窒息般的酒臭味的。
好吧,這是一個很帥的,已經喝到失去意識的醉鬼。何雲舟第一反應是先看門牌號,結果發現門牌號確確實實是自己家。再仔細看看那位醉鬼先生,何雲舟隱隱想起來,自己彷彿知道這麼個人——
哦,對了,業主群裡不久前似乎確實起過一次騷動。
原因就是好幾名女業主都在討論這棟樓裡搬來某個帥到讓人窒息英俊到突破次元的絕世美男(某阿姨語)。印象中,對方似乎便是個染了銀髮身材高挑的年輕人。
何雲舟皺了皺眉頭,心中差不多已經猜出事情的大概,無非這位美男先生把自己喝暈過去後迷迷瞪瞪企圖回家,奈何太醉了走錯了樓層進不了家門,最後成功在倒黴鬼何雲舟的家門口睡了過去。
安下心來後,何雲舟蹲下來用力地推了推那醉鬼的肩膀……沒推動。
對方雖然瘦,但摸上去肌肉竟然還挺結實的。
幾分鐘後,何雲舟絕望地發現這位醉鬼先生已經徹底失去了意識,非人力所能喚醒。
“搞什麼鬼。”
何雲舟喃喃地咒罵了一句。他掏出手機給物業打了個電話——沒人接。
再翻看了一下業主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