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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之後我繼續在學校裡面上班,但是我搬到了和丈夫的新家,此時我才發現,我丈夫不是個喜歡回家顧家的人,我就很氣憤,但是為了孩子我一直隱忍著。”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我的肚子六個月了,我在學校裡面聽見一些風言風語,說是我的好朋友顧漫和我丈夫走的很近,我有些懷疑,開始跟蹤我丈夫,結果發現我丈夫真的和顧漫在一起,他們還開了房間,這讓我非常氣憤,我就打了學校的投訴電話。
在那時候,這樣的事情是很嚴重的,顧漫被學校當即開除來。
這件事我丈夫後來也和我鬧過,但是我有孩子,他也不敢把我怎麼樣,也沒有提出離婚。
就這樣又過了兩個月,有一天我聽人說我丈夫很喜歡去百家樂,還說是因為顧漫在哪裡上班。
那時候的百家樂有四樓女裝專賣,還是國營的,有不多不少九個服務員,我不知道顧漫是怎麼去的,但是我懷疑是我丈夫找人託關係讓她去的,所以我當時很氣憤,去找了顧漫。
顧漫看我挺著肚子,嘲諷了我一番,和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說我關不住自己的老公,找她也沒用。
我們言語很激烈,後來我就離開了,但是顧漫在我身後拉我,我當時懷孕期間,吃得多,有力氣,我就推了她一下,結果她就摔倒在了洗手間裡面,當時我就是在洗手間和她說的話,結果她沒站住摔倒了,把頭磕在洗手間地上的高臺邊緣,當場磕死了。”
“就這樣?”
班主任老師搖了搖頭:“不是,當時我很害怕,肚子疼,結果被送到醫院,生了孩子。
而這件事,因為我在哺乳期,加上我丈夫有些關係,我也承認錯誤,願意賠償,也願意坐牢,法院考慮到當時服務員們都給我作證言,是顧漫在後面拉扯我不讓我走,後來才導致了顧漫摔倒死亡,所以從輕判刑,我判了十個月,緩刑一年。
而這十個月裡面,四樓賣女裝的服務員陸續死在了上面,後來國營單位的人請了人去看,說是鬧鬼,顧漫陰魂不散,要殺了幫忙打證言的人,這才算甘心。
那時候她已經把所有服務員都殺了,我丈夫忽然想到了我,所以我丈夫請大師鎮壓了顧漫的魂魄,還請人把四樓拆了,那個大師當時和我丈夫說,只要百家樂還在,就是鎮壓她的一座廟,她就不會再出來。”
“所以這些年老師和丈夫偶爾也去一兩次百家樂?”
“是。”
班主任老師說完嗚嗚的哭了起來,我想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