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朱元璋準親家叛逃 (第2/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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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有聯合收割機等大機器趕場;田地零碎的小山村,農村公社也有小型機械供農民們使用。
這個時代有什麼?他們建立的農村公社,能有一頭耕牛就不錯了。
而朝廷出租耕牛給農民集體使用……不好意思,西漢就有了。還需要陳標說?
接下來就看朱元璋手中的屠刀,能讓管理耕牛的官員清廉幾年。
西漢中後期,出租的耕牛隻剩下老弱病殘,根本沒法用。補充耕牛的錢,全被官員和豪強吞了。百姓沒法自己耕種,為了交稅就只能把地賣掉。
現在變賣為租,只是為王朝對土地再分配留了個保險,只要不連續遇到昏君,大明就不會爛到底。
再說徭役的事。
常說稅重壓死人。其實歷朝歷代的田賦都很低,壓死人的是苛捐雜稅和徭役。而苛捐雜稅,也很多都依託於徭役。
古時官員其實並不免田賦,他們免的是徭役。普通老百姓不想被沉重的徭役害死,又付不起代替徭役的苛捐雜稅,就只能賣身為佃農,好歹能活命。
在唐朝之前,女性都有授田,授田額度為男丁一半。
古代徭役和田地繫結。唐初期學隋制,原本婦女有授田,後均田制完善,後為了增加人口,逐步取消女性和奴婢授田,也就相應取消了女性和奴婢的徭役。
在當時,這是對女性的德政。
唐初給百姓每戶人家授予的田地足夠養活家中女性。女性不用服徭役,在男丁徭役的時候就能繼續耕種,養活全家。
從長遠看,女性逐漸依附家庭,有了命,沒了地位。但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能活下去就不錯了,想什麼未來。何況宋以前的朝代女子都能繼承家產,地位也不算太低。
等到了宋朝,既不給百姓授田,還鼓勵土地兼併,底層家庭養不活多口人,女子被拋棄成為常態。
在較為富裕的家庭財產繼承中,南宋時,首次出現“絕戶女”的說法,絕戶女只得三分之一家財;南宋末年,絕戶女因為理法約束不能出門,遺產被宗族代管。
女性才變得命和地位兩頭都沒了。
現在朱元璋對女性授田,也並非為了提高女性地位,而是增加勞役人口,老朱他沒那麼大的思想覺悟。
無論追求怎樣的人權,都是人類的生產力達到一定標準後,在物資分配較為充沛的前提下,讓社會上大部分人心甘情願的為“更加文明”而割讓一部人利益,轉化成“公益”。
以現在的生產力和社